精心装修的房屋因漏水导致家具、墙体等受损,相信大家都不愿看到这种事情,但是随着城市商品房住宅楼的普遍使用,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如果是楼上漏水导致楼下住户财产受损,那么赔偿责任的主体一般比较明确,但是当一栋楼的供水主管道发生漏水造成损失时,应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呢?

案情简介

2021年8月,某小区住宅楼水井房内水表前阀主管道破裂发生漏水事故,该楼栋高八层,一至四楼住户的水表由一楼水井房的供水主管道接出,五至八楼的水表由五楼水井房内的供水管道接出。漏水点为五楼水井房内水表前供水主管道处,漏出的水流顺水井房内壁向下流入鲁某家中,致使鲁某家墙体受损、柜子封边开裂、柜体变形。


多次协商无果后,鲁某将物业公司和自来水供水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两公司承担各项财产损失共计6670元。

法院审理

经法院审理认为,由于该案中各方当事人对漏水事故发生的时间、位置、原因均无异议,鲁某房屋内的财产损失系管道破裂后漏水导致,故侵权责任的主体应当是对案涉水管负有管护维修责任的主体。供水公司作为该小区的供水企业,对案涉水管负有法律上的管理义务,故供水公司应对鲁某的损失进行赔偿。

本案中,鲁某均按时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服务费,双方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案涉发生漏水事故的水井房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物业公司对该部分亦负有一定的管理义务,故物业公司亦应承担相应责任。综上,法院酌定供水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


关于损失数额的认定。在诉讼参与人均明确表示不申请鉴定的前提下,为节约司法资源、减轻诉讼成本,本案并未启动鉴定程序。原告所提供装修公司于2024年8月份出具的维修报价单虽然可视为其已经完成初步举证责任,但考虑到漏水事故发生至今已近三年,原告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维修,受损柜体及墙面随时间推移亦会加重受损程度,且原告未及时进行诉讼,难以确定最初物品受损情况,加大了查清物品受损情况与漏水之间因果关系的难度,存在一定过错。故参考维修报价单列明的损失数额(6670元)将鲁某的损失酌减为5000元。由供水公司赔偿3500元,物业公司赔偿1500元。案件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法官说法

01

在发生漏水事故后,由哪些单位承担责任?

发生漏水事故后,需要对漏水点进行确认,明确对管道负有管理责任的人或者单位。本案中,漏水点在入户水表前的主管道上,根据《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规定,城市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责任以注册水表为界,注册水表用水端之前的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管理和维护,注册水表用水端之后的供水设施由用户或者产权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故供水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考虑到案涉发生漏水事故的水井房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物业公司对该部分亦负有一定的管理义务。故供水公司和物业公司均应对原告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大家注意,在房屋已交付但业主未入住使用,管道老化导致漏水的情况。作为房屋产权人,无论是否实际入住,依法均对其所有的房产负有谨慎管理义务,需定期检查房屋内部的状况,及时更换老旧部件,以预防潜在风险。

02

自来水公司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自来水公司作为公共服务企业,首要责任是确保向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稳定的供水服务,同时要确保供水管网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应对供水故障和突发事件‌,如果自来水公司在供水过程中因过失或疏忽导致用户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03

业主在漏水事故发生后,应当怎么做?

作为受损害一方,在事故发生后,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制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也会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一定的责任。

首先要保护漏水现场,进行证据固定,可以拍照、录像或录音,记录漏水情况和损坏程度;然后与物业、开发商或专业人员共同检查漏水原因;随后与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单位协商,协商未果时,应当及时通过诉讼解决,在此期间,受损方可以先自行修补,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同时保留好相关维修凭证及维修费用支付凭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员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城市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责任以注册水表为界,注册水表用水端之前的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管理和维护,注册水表用水端之后的供水设施由用户或者产权人负责管理和维护。住宅小区、单位建筑区划内的园林、环卫、消防等区域共用供水设施,由建设单位或者业主管理和维护。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七条 城市住宅供水实行“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的供水模式。

第三十六条 公共供水设施以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设计安装的计费水表处为界,水源侧的管道(含计费水表)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负责维护管理。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管理。因水表井维护不善造成水表损坏或丢失的,公共供水企业负责维修,责任人负责赔偿;造成人身伤害或其他事故的,应依法承担责任。

来 源:舞钢法院

供 稿:李晓华、王亚丹

审 核:张宗磊

编 校:赵鹏博、贾共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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