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仅用一晚时间,成功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并将肇事逃逸司机抓获归案。


1月7日晚18时13分许,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110转警称:在吉水县城往乌江镇康宁精神病院路段,一位中年妇女和一辆二轮电动车倒在路边,头部出血,请求处警。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只见一名女性及一辆二轮电动车倒在道路右侧,该女性头部受伤且意识模糊,事故现场除了二轮电动车倒地的划痕,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由于事发路段处于没有监控覆盖的路段,民辅警只能通过调取事发地前后卡口监控查找线索,并对事发前后20分钟内流动的车辆进行逐一电话联系。该时间段正是车流高峰期,20分钟左右的时间内有将近百余辆车辆经过。民警没有片刻耽误,一一电话询问,直至深夜。23时10分许,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打到第五十多位驾驶员李某的电话时,终于发现了有效线索。据驾驶员陈述,当晚6点左右,其途径事发路段时看到一辆二轮摩托车剐蹭到了道路右侧的一辆二轮电动车,至此事发时间才确定下来。庆幸的是该司机车上装有行车记录仪,但该司机此刻正在永丰县城。为防止证据被覆盖,民警周金华立即联系永丰县恩江派出所值班民警,让该热心司机将行车记录仪交给永丰公安。之后,民警通过行车记录仪和天网视频确定了该肇事摩托车的号牌,并进一步确定了该肇事司机阮某某的身份信息,此时已是凌晨时分。


1月8日清晨,民警驱车赶往肇事司机所在地乌江双源村进行实地走访,阮某某拒不承认违法事实。随后,民警立即驱车前往永丰县,将视频带回交警大队。在铁的证据面前,阮某某终于承认其1月7日晚,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沿吉水县S313省道由吉水县城往乌江镇方向行驶,当时摩托车上捆绑着一床被子,由于被子较宽,剐蹭到同向行驶的黄某某,导致二轮电动车主黄某某倒地受伤,肇事后,阮某某驾车逃离现场。阮某某依法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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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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