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节食、不运动
喝杯咖啡就能轻松变瘦”
这样的广告语别信!
这可能不是什么减肥的捷径
而是会威胁到生命健康的陷阱!
近日
四川甘孜州新龙县公安局
就公布了一起“毒咖啡”案
涉案“咖啡”
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西布曲明”成分
网购“瘦身咖啡”引身体不适
送检发现含“西布曲明”
2023年,甘孜州新龙县有群众网购“咖咖瘦燃脂咖啡”,服用后出现身体不适症状,随即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了此事。新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产品送检后发现,其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西布曲明”成分。
临床试验显示,长期使用“西布曲明”可引起血压升高、心率加快,从而导致心脑血管疾病等副作用,比如感觉肢体痉挛、思维异常、癫痫发作等,甚至中风死亡。为此,早在2010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便发出通知,禁止国内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
▲警方查获的“瘦身咖啡”
新龙警方最终锁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阎某、张某、穆某、肖某,同时获取到嫌疑人藏匿的“咖咖瘦燃脂咖啡”多达上万包的重要信息。
2024年6月中旬,民警先后将肖某、穆某抓获归案,并在穆某家中起获藏匿的“咖咖瘦燃脂咖啡”12000余袋。并在属地警方协助下,在阎某、张某家查获大量制作毒咖啡的机械设备和原料。
▲警方查获的作案工具
四人被判处刑罚
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2024年12月18日,新龙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此案。法院认为,阎某、张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原料,肖某、穆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
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阎某、张某、肖某、穆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至2年不等,追缴违法所得12.6万元,并处罚金4万元至16万余元不等。同时,四人被终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犯罪嫌疑人指认犯罪现场
正在减肥或准备减肥的你
一定要小心
网络上出现的“减肥神药”
很多都是不法分子
利用人们对美的追求
偷偷添加了“芬特明”
“麻黄碱”“西布曲明”等
具有较强成瘾性的
且易对身体带来不可逆伤害的
国家管制类物质
千万不可碰
接下来就来撕开
某些“减肥药”的真面目
不法“减肥药”
所含成分小科普
1
麻黄碱(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又名麻黄素,是从植物麻黄草中提取的生物碱,也可通过化学合成制得。麻黄碱虽然可加快新陈代谢,使人长时间亢奋,并降低饥饿感,但其属于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且有成瘾性和戒断反应,长期使用则会出现头痛、心悸、失眠等问题,对人体心脏功能和神经系统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2
芬特明(第二类精神药品)
芬特明,别名芬特拉明、1-甲基-3-苯基丙,临床上主要用于中-重度肥胖症的短期治疗,是我国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常见的副作用包括心跳加速、高血压、睡眠困难、头晕和烦躁不安。严重的副作用可能包括肺动脉高压、心脏瓣膜病。随着服用剂量的增加,会出现认知和精神障碍。
3
西布曲明(违禁药)
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药物,它的作用是抑制食欲中枢,使人胃部的饱胀感增强,食欲下降。西布曲明早年用于辅助治疗肥胖症,但是副作用大,会造成心率加快,血压增高,严重时可导致中风甚至死亡。2010年10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禁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中国生产、销售和使用。
提醒
消费者在购买减肥产品时需擦亮双眼仔细甄别,避免购买“三无产品”,切勿听信不法商家的虚假宣传,在购买到不合格产品时应及时拨打“12345”热线向相关部门举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有时候
“药品”和“毒品”仅一线之隔
我们要科学、规范使用药品
不要让“药品”变“毒品”
来源:新华社、广西禁毒、成都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