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东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泰地储告【2023】9-3号地块(约163亩)公开遴选房地产开发合作商,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在房地产开发领域拥有多年专业经验,具有房地产开发的成功案例、规划、建设、运营等专业人才和品牌资源,具备市场营销、策划和管理的意向合作商参加比选。

1.项目概况与合作方式

1.1建设地点:高港区口岸街道高港大道东侧、港城路北侧。

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08919平方米,其中A区39332平方米(以下简称“A地块”),B区64505平方米(以下简称“B地块”),C区5082平方米(以下简称“C地块”)。总建筑面积143956平方米≤S≤199808平方米(零售商业建筑面积6000-7000平方米)。土地现状为净地,土地权属为已设定抵押权。


1.3开发周期:本项目计划分两个批次进行开发,先开发B地块,B地块开发完成后,再启动A地块的开发。B地块主体完工且销售达到60%,经过项目管理运营公司股东方共同确认后方可进行A地块的开发。

第一批次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5月初;第一批次计划竣工时间:暂定为2027年11月底;

第二批次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0月初,第二批次计划竣工时间:暂定为2028年4月底。

1.4产品定位:本地块拟开发建设满足改善型住房要求的第四代高品质住宅;第四代住宅是以“每户拥有户属空中花园”为最基本特点的住宅类建筑。

1.5合作方式:双方根据优势互补、互利互惠、效益优先的原则,由遴选人及合作商在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注册项目管理运营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亿元(双方按股权比例分摊注册资金),独立经营核算。拟定遴选人占股为49%,合作商占股为51%。遴选人将泰地储告【2023】9-3号地块(约163亩)用地“带押过户”(各地块按开发批次分别进行过户)到项目管理运营公司名下,项目管理运营公司负责开发建设运营项目地块;后续所有资金全部由合作商负责出资,遴选人有权按遴选人及合作商约定时间节点、比例收回土地成本,土地成本全部收回后,项目管理运营公司股权全部归51%股东所有。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资质条件:

2.1.1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含暂定二级),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并在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本次遴选接受联合体参选:

2.2.1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不得损害遴选人的权利;

2.2.2采用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遴选文件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2.3信誉要求: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2.3.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的;

2.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遴选文件的获取

3.1遴选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1月10日08点30分至2025年01月16日17点30分。

3.2报名地点:江苏华盛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州市经济开发区天虹路1号三层业务办公室)。

3.3遴选文件获取方式: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报名费500元,售出不退。

4.遴选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6日09点00分。

4.2递交地点:泰州市经济开发区天虹路1号三层会议室2

5.遴选会议时间及地点:

5.1遴选会议时间:2025年01月26日09点00分

5.2遴选会议地点:泰州市经济开发区天虹路1号三层会议室2

6.公告日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遴选公告同时在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7.1其他说明:

7.1.1有3家及以上参加遴选报名,则各参选人按遴选文件《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所列明的所有资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评选;经评选,得分最高的将作为合作意向单位;最高得分相同时进行票决,直至最终产生1家合作意向单位;7.1.2参加遴选报名或符合并响应遴选要求的参选人不足3家,则本次遴选失败,重新发布遴选公告;

7.1.3重新发布公告后若报名仍不足3家,或符合并响应遴选要求的参选人只有2家时,参照《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得分最高的为合作意向对象,得分相同时进行票决,直至产生1家合作意向单位;只有1家报名或符合并响应遴选要求的参选人只有1家时,依据评审标准和方法进行综合评审,采用票决方式选择,且票数必须过半才能确定为合作意向单位。

7.2为保证农民工工资正常支付,中标合作商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前,同意出具20000万人民币的保函作为本项目风险担保。如因合作方资金断链,造成工程项目停工、烂尾无法继续实施超过六个月或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2000万元及以上时)等情况,为保障遴选人权益、业主权益、施工方及农民工权益,江苏东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权将合作商保函用于支付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

7.2.1参选人可选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向遴选人缴纳;保函性质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

7.2.2其他规定:开具保函的公司须为遴选人认可的公司,且保函条款的规定需要经过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开具。

7.2.3考虑到项目按批次进行开发,本项目保函开具期限暂定为5年,具体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8.联系方式

遴选人:江苏东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南侧

电子邮箱:/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136286655

遴选代理机构:江苏华盛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经济开发区天虹路1号三层

电子邮箱:/

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18094469926

图文来源:高港区人民政府官网

综合编辑:泰州百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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