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月15日消息,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全涉嫌贪污、受贿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全利用担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利用担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董事长,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全 资料图

李全出生于1963年,长期在金融领域工作,2019年8月任新华保险总裁,后出任董事长,2023年8月因年龄原因辞去一切职务。

2024年9月,李全官宣被查,并被开除党籍,同年10月被逮捕。

通报指出,李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违背组织原则,在职工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国有金融机构从业便利大肆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兼职取酬、超额领取薪酬;

毫无纪法底线,肆无忌惮“靠金融吃金融”,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获取投资机会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肆意侵吞公共财物,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

来源: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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