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2023年海关总署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信息又一次引发热议:“近日,昆明海关所属打洛海关关员在打洛口岸对一票申报为‘矿泉水’的出口货物进行查验时,在载货车辆驾驶室内查获未向海关申报的手机SIM卡46盒、共1.15万张。”
公众怀疑这些SIM卡本来是流向境外电诈集团的。在实名制严格实施的当下,电信运营商对手机SIM卡的发放有着严格的管控,如此多的手机卡是如何被非法流出的?这些手机卡又是如何通过注册验证并被用于犯罪的?这些问题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第一财经记者通过梳理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众多案例,揭示了手机卡贩卖泛滥背后的惊人暴利链条。而在这条链条中,甚至有电信运营商内部人员的参与。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大量办理和贩卖实名手机卡,为电信诈骗犯罪提供了便利。
第一财经记者通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输入“电信诈骗”等关键词进行查询,可以发现涉及手机卡被盗用进行电信诈骗等案件的数量高达上百条。这些案件揭示了犯罪分子利用技术手段非法获取、复制或盗用他人手机SIM卡的种种手段,同时也暴露了在个人信息保护、手机卡销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诸多漏洞。
在这些案件中,电信公司内部人员的参与也成为了手机卡非法流通的推手之一。一些电信公司直销代理人员、加盟商或内部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大量办理和贩卖实名手机卡,为电信诈骗犯罪打开了方便之门。
以2023年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例,该案涉及两名电信运营商内部人员,赵某某时任中国电信大兴安岭分公司南部支局的支局长,杜某则时任中国电信大兴安岭公司的综合支撑稽核员。根据判决书,杜某利用在大兴安岭电信公司其稽核的权限将2020年至2022年2月份所有在大兴安岭电信公司办过业务的工单信息全部交给赵某某,赵某某则利用营业系统代理人的身份,将杜某交给她的身份证照片重复开卡。
截至案发,杜赵两人利用职务之便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卡726张,并将电话卡全部交给他人插入猫池设备进行远程操控,出售获利。赵杜两人共获利4.56万元。
再以2024年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为例,被告人张某利用其中国联通合阳分公司直销代理人员身份,以免费送礼的形式诱导村民办理实名认证手机卡,并将这些手机卡出售给被告人邓某,邓某再加价出售给被告人郭某。郭某则将购买的手机卡搭载于其非法架设的“猫池”设备中,以牟取不法利益。
“猫池”设备是一种多卡多待设备,可以同时插入多张手机卡,实现批量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接收验证码等功能。犯罪分子利用“猫池”设备,可以远程控制这些手机卡,实施电信诈骗、发送垃圾短信等违法行为。
在2022年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石某经营一家中国移动手机店,是移动公司的加盟商。石某非法兜售的手机卡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通过向村民免费赠送油、米等物品,诱导老年人进行实名登记办理手机卡,而他们对此卡用途并不知情;二是利用其之前办理手机卡时留存的信息,重新注册获取新的手机卡。
类似的案件不胜枚举。在2024年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卓某飞伙同他人,以“拉新”“帮移动公司冲业绩”为名,通过招“兼职”、赠送小礼品的方式,让不特定群众办理实名制电话卡,然后将电话卡插入“猫池”设备中,有偿提供给上家远程操控、使用。经审查,卓某飞提供给上家的电话卡张数共计1万余张,违法所得人民币50余万元。
这些案件中,电信公司直销代理人员、加盟商或内部员工的参与不仅使得手机卡的非法流通成为可能,还加剧了个人信息的泄露风险。因为办理手机卡需要录入完整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等,这些信息一旦泄露,将可能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
除了电信公司直销代理人员、加盟商或内部员工的参与外,犯罪分子还利用“地推”手段,诱骗群众办理手机卡。他们通常以搞活动、赠送礼品为由,吸引群众参与,并在办理过程中偷偷获取群众的个人信息和手机卡。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案例,类似的暴利链条在多地都有存在,最终,这些手机卡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电信诈骗等违法行为,其中就包括流向了境外的电信诈骗犯罪集团,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2020年由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显示,被告人杜某经由网络购物平台大量采购行业卡、猫池等设备,并协同被告人黄某某等人,利用QQ平台寻找有意推广境外赌博网站服务的客户。这些客户会提供预先编辑好的短信内容,内含赌博网站的链接以及目标接收的手机号码。根据黄某某的供述,杜某的主要职责是搜集有关境外赌博网站的信息,并负责采购手机卡及“猫池”等设备。涉及的境外赌博网站服务器大多设立在东南亚等境外地区。
专家:加大打击力度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科技委委员、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网络攻防对抗研究所所长闫怀志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当前缅北等境外的电信诈骗活动中,手机卡成为了诈骗分子的重要工具。由于国内对手机卡的实名制管理日益严格,诈骗分子难以直接获取大量合法的手机卡用于诈骗活动。因此,他们转而通过非法渠道从国内获取手机卡,并利用这些手机卡进行跨境诈骗。这些手机卡往往未经实名制认证,难以追踪,为诈骗分子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一名曾参与电信反诈工作的业内人士向第一财经记者指出,电信诈骗的渠道多种多样,其中手机卡便是一个重要的途径。诈骗分子通常利用国内手机作为跳板,结合国外的远程控制技术,搭建起类似“猫池”的电话系统,以此实施诈骗行为。
该业内人士进一步强调,信息泄露在电信诈骗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威胁性甚至超越了手机卡本身。若缺乏信息泄露这一前提,电信诈骗往往难以顺利展开。因此,信息泄露成为了诈骗分子频繁利用的工具。他举例说,某公司曾发生一起严重的客户信息泄露事件,起因是内部工作人员非法出售客户数据,这一行为直到客户遭遇诈骗后,才通过反诈工作人员的反向追查得以曝光。
对于如何有效遏制信息泄露的问题,这位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一个复杂且系统的挑战,任何环节的疏漏都可能为信息泄露埋下隐患。因此,他呼吁相关部门应加大对个人信息数据贩卖行为的打击力度和惩罚措施,以形成有效的震慑和防范机制。他特别提醒公众,电信诈骗分子往往精心策划,实施定向攻击。因此,大家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对于海外高薪招聘、投资高回报等看似诱人的机会,更要格外小心,以免落入诈骗陷阱。
在应对电信诈骗方面,闫怀志表示,从技术治理的角度出发,构建有效的防范体系需要遵循依法认定、过惩相当、动态管理的原则。“我们的目标是利用技术手段提高电信诈骗的防范效率,降低诈骗案件的发生率,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