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现代快报报道,河南郑州的李女士爆料,郑州市中原区城管局韩某某隐瞒已婚事实,与她确认恋爱关系,并在工作时间与她开房3次。
1月14日,记者从中原区纪委监委以及韩某某本人处证实此事。
2021年9月,李女士与韩某某在网上结识。据两人的聊天记录,韩某某在聊天中多次表明自己单身,并对李女士展开追求。
李女士和韩某某以网络聊天为主,两人不常见面。让李女士感到奇怪的是,她白天给韩某某发信息回复都很快,而下班以后的信息,经常要隔天才能收到回复。
李女士称,韩某某基本上都是在上班时间跟她聊天、见面,就连两人3次外出开房,也选择在上班时间段。此外,韩某某似乎一直回避李女士对他家庭情况的询问,“他家人生病住院了没人照顾,我说我去照顾吧,他也不同意。”
2022年11月底,李女士发现一个女同事和韩某某的聊天记录,韩某某声称自己未婚单身,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并称自己需要找女朋友。
于是,李女士质问韩某某,韩某某矢口否认,并以向李女士提出分手。
更令2023年11月,李女士偶然从别人口中得知,韩某某在和她相处期间已经结婚并育有一个7岁的孩子。
为此,李女士在收集好相关证据之后,于2024年4月,李女士证实相关信息后,随即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此事。到了2024年12月,她接到纪委监委的反馈电话,对方表示,已经对韩某某作出政务记大过处分。
李女士则认为,这一处罚较轻。
不过更具目前的中国法律条款来看,韩某某的行为并不符合诈骗罪或者其他具体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尽管他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社会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但是除非能够证明他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否则难以将其定性为诈骗罪。
但是,李女士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则有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