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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阶级”是封建社会的鲜明产物,很多大地主都是“万贯家财”的代名词,旗下的土地数量不计其数。



地主的类型大体分为两种:

一种心怀天下、慈悲为怀,在特殊时期能够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于危难之中挽救社会和民众;

另一种则是强取豪夺、坑蒙拐骗和罔顾法律之徒,他们在社会上敛财伤民、无恶不作。

李润之



云南的大恶霸地主“李润之”便是后者。

他生前搜刮民膏民脂,死后更是留下了300箱下落不明的黄金。

那么,围绕李润之的生平,其又发生了怎样的故事呢?

一、滇南大恶霸



新中国建立之前,旧社会还存在着大量的地主阶级。

这在一些封闭落后的小县城里尤为常见,当时的云南新平县便是如此。

滇南地区的新平县本身便处于群山环绕的环境之中。

当地人对于外界的接触是少之又少的。



即便我党的解放事业正进行得如火如荼,但解放的春风仍旧无法顾及当地的社会。

当地民众仍旧遭受着地主恶霸的欺凌和压榨。

旧社会时期,李润之便是新平县本土的大恶霸。

往上倒腾六辈,他的先辈们仍旧维持着地主的身份。

在他们的身上,不存在“富不过三代”的说法。



蜗居于新平县这样的小地方中,李润之的家族干尽了搜刮民膏民脂的勾当。

地主身份沿袭了6代之久,轮到李润之时自然也积攒了巨量的财富。

拥有大量的财富后,李润之非但没有达济天下的心胸,反而在敛财伤民上更甚了。



据悉,李润之是当地彝族土司的后嗣,他们家一直都与土匪和贪官等群体勾结,极尽剥削和压榨之事。

明朝时期,李家便在新平县扎稳了脚跟,后续更是通过各种手段成为了当地的大地主。

旧社会能够成为一方大地主,其背后无疑隐藏着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李家的势大起初是得益于官场之便的,乾隆时期李润之的祖先“李毓芳”因功而受到了册封。



成为地方官后,李毓芳慢慢地沦为了一名贪官,家族也通过各种手段收割财富和土地。

在先辈的“基业”之下,李润之享尽了“特权”的优渥生活。

为了保持优渥的生活,李润之自然不会轻易地放弃固有的特权。



为此,他花下了巨资,打通各路人脉、购武器,设军队。

就这样,盘踞于新平县的李润之一跃成为了当地的大恶霸。

明里暗里都在干着罔顾法律的事情。

二、哀牢山土皇帝,难逃绳之于法的命运

李国宝是李润之的父亲,他生前拥有一支军队和几十石田租的家产。

如此雄厚的家底,李国宝自然会考虑后嗣继承的问题。

在李国宝的四个儿子中,他对于李润之是无比器重的。



因为在日常的生活中,他看到了李润之身上的“闪光点”——不择手段和心狠手辣。

父亲逝世后,李润之很快便继承了他的家产。

为了壮大自身的势力,李润之在20世纪20年代便积极地勾结当地的军阀土匪。

经过了长时间的运作后,他一度成为了哀牢山一带的“土皇帝”,财富和权力均达到了一个顶峰。



在哀牢山称霸一方后,李润之干出了诸多违法犯罪之事。

赌场经营、强抢民女、垄断土地和食盐、非法采矿和敲诈勒索等行为应有尽有。

在当地称霸的34年时间里,李润之的“土皇帝”身份完全是基于当地民众的血泪之上的,当地民众苦不堪言。

据后来者统计,李润之在哀牢山势大时期可拥有着大量的财产。

旗下掌管的土地足有2万多亩,林场面积则达到了上千平方公里。

牛、羊和马的饲养场所也不乏少见,房子和庄子分别是701间和77个。

其余的类似炼铁厂、发电厂、药房和矿场等资产应有尽有。



当然,除了明面上的财产外,李润之肯定还有大量的私藏品,它们的价值肯定也是不菲的。

可以说,当时的李润之就是新平县最大的恶霸,他所牵扯的利益是无比庞大的。

即便外地调入了清官进来,最后也敌不过李润之的势力。

他们要么走人,要么被李润之陷害至死。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只手遮天的大恶霸,最终还是逃不过我党的正义审判。



1947年,我党成员普贵忠以“教书”的名号打入新平县的内部,在其内积极地开展地下工作。

对于李润之在当地的种种恶行,普贵忠均掌握了诸多证据。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普贵忠都与李润之展开了明争暗斗的戏码。



后来,全国解放的春风席卷而来,李润之做出了殊死挣扎。

他大力地联合新平县的地主恶霸,一起组成了“反攻自卫义勇军”。

这支队伍心狠手辣、杀人如麻,给我党在当地的解放事业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最终,经过了数年的斗争后,我党还是在1950年1月取得了胜利。

李润之的势力被连根拔起,新平县迎来了全面解放的时刻。



在我党的审判之下,李润之表示会改过自新,若能活下一命,此生将不再涉足新平县;

我党见其态度诚恳,最终选择放他一马,他随即迁到了昆明。

然而,来到了昆明之后,李润之竟然匪心不改,继续通过各种渠道叫板我党。

这一次,我党再也不会手下留情了,经过了严密的布防后,我党再度将李润之缉拿归案。



1951年3月,李润之直接被判处死刑。

至此,一代地主恶霸的生命帷幕就此落下。

然而,令人津津乐道的是,在充公李润之的财产过程中,还有300箱黄金仍旧没有找到。



据说,这笔钱是李润之在受降之前藏好的,打算日后东山再起。

但随着他的离世,这笔钱的下落最终也不了了之了。

结语

纵观李润之的一生,其敛财伤民、作恶多端,是旧社会的代表性邪恶势力。

在新平县盘踞了34年之久,他勾结贪官和军阀土匪,极尽剥削和压榨之事。



庆幸的是,我党终究还是为民除害、将之绳之于法了。

至于李润之那不知所踪的300箱黄金,后人也无迹可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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