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近日,网传“吉林老人救助重庆一游客反遭诬陷”引发舆论关注,而此事接下来又出现极大反转。为便于表述,我将其简称为“吉渝雪橇事件”。

1月15日,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分局就“大爷救助游客反遭诬陷”发布警情通报。

通报称,接受当事人报警后,通过派员赴吉林市联系当地公安机关,提取查阅相关音视频、医疗记录等书证,向主治医生等相关人员了解情况;

并赴外地询问导游、现场目击证人,提取目击证人手机录制的现场视频,综合调查情况初步查明,彭某、雷某不存在网传的“诬陷”情况。目前,该局正在进一步协同吉林市公安机关依法调查。



渝北分局通报中叙述了一个关键环节,即事发后吉林市公安局属地派出所民警曾组织双方查看景区现场监控(监控镜头距事发现场约40米),指出彭某倒地摔伤与李某的狗拉爬犁无关系,让双方协商赔偿事宜;

雷某认为监控画面模糊看不清楚,表示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如果不是对方的责任,还要感谢对方;最后双方协商无果,未签订调解协议书。

“我局民警赴外省找到当时乘坐李某所牵狗拉爬犁的游客夫妇了解情况,二人均明确表示,李某牵着他们乘坐的狗拉爬犁行进时,爬犁右边钢管碰到路边女士腿部致其倒地。”据此,渝北分局最新得出彭某、雷某不存在网传的“诬陷”情况的结论。

这下问题又来了,如果渝北分局的结论成立,那么此前吉林市公安局相关派出所的调查认定是否要被推翻?

值得注意的是吉林市文旅之前以维护了当地旅游形象为由,掏出3700元给雪橇大爷以补偿其“垫付”给伤者的医药费。雪橇大爷还在当地媒体出镜表示今后遇到这样的事件还会去做。



但随着重庆渝北公安分局警情通报的发出,意味着此起事件当事人双方到底谁在“诬陷”对方反倒成为了待解的焦点。

好在渝北分局表示正在协同吉林市公安机关依法继续调查,相信事件真相不久会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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