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本报从中山市政府获悉,中山市乐腾置业有限公司健康产业项目一期二区3号厂房8·19事故已于日前查明。

据悉,2024年8月19日,中山市五桂山长命水长逸路18号中山市乐腾置业有限公司健康产业项目一期二区3号厂房发生一般其他伤害事故,造成1人伤亡。

本报梳理发现,事发工程项目位于中山市五桂山长命水长逸路18号中山市乐腾置业有限公司健康产业项目一期二区3号在建厂房,为中山市乐腾置业有限公司健康产业项目一期二区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山市乐腾置业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广东中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泸州巨匠劳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领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明,2024年8月19日上午09时15分许,木工工人刘某学在该项目一期二区3号厂房5楼作业期间,在未佩戴安全带的情况下,从6层梁板与5层楼梯平台之间2.7米高支模架上爬下,不慎失足摔倒至搭设中暂未设置防护栏杆的楼梯平台,后从平台向临空一侧跌落,被楼面预留钢筋穿刺大小腿,事后刘某学被送到医院进行抢救。12时20分许,刘某学经抢救无效死亡。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工人违规操作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还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注意到,劳务分包单位泸州巨匠劳务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进行行政处罚。泸州巨匠劳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唐某荣,建议进行行政处罚。

施工总承包单位广东中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议进行行政处罚。广东中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张某中,建议由广东中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监理单位领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正确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建议由住建部门依法处理。(文|中国基建报 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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