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飞禁放 平安春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了有效禁止违反净空保护规定的行为,保障飞机在起飞降落过程中的飞行安全。春节期间连云港花果山国际机场净空保护重点区域内禁止升放“低慢小”和燃放烟花爆竹等影响飞行安全的行为。

为了广大旅客的出行安全,请了解关注连云港花果山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重点保护范围:

连云港花果山机场净空保护区为距机场跑道中心线及其延长线两侧各10千米,跑道两端外20千米以内的矩形空间区域。主要包含:小伊镇、同兴镇、板浦镇、东辛农场、云台农场、云台街道、花果山街道-宁海街道、锦屏镇、新坝镇、龙苴镇、沭阳县青伊湖镇、沭阳县高墟镇沭阳县西圩乡、南岗镇、灌云县城、伊山镇。

《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及《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连云港花果山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和控制要求的公告》明确要求,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以下行为:

1.

修建可能在空中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而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

2.

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

3.

修建不符合机场净空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

4.

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民用航空器驾驶 员视线的灯光、激光、标志、物体;

5.

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

6.

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以及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物体;

7.

修建影响机场电磁环境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

8.

设置易吸引鸟类及其他动物的露天垃圾场、屠宰场、养殖场等场所;

9.

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

10.

禁止其他影响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来源:连云港花果山国际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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