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朋友:
寒假将至,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我们特别提醒您如下事项:
一、树立正确育人观念
孩子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学校课堂教学,养成独立思考、有效学习的良好习惯。长时间过重的学习负担会严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应尊重孩子兴趣爱好,不盲从、不攀比、不跟风,理性选择参加非学科类校外培训。
二、谨慎选择培训机构
家长和学生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查看“证照是否齐全”“师资是否合格”“收费是否公示上墙”等机构公示信息,并可通过与其他家长或学生咨询、试听课程等方法,选定培训机构。 不要听信培训机构营销人员对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请选择具备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重点查看培训范围,请勿选择无证无照“黑机构”,避免“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风险。
三、签订规范培训合同
在缴纳培训费用前,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特别要关注涉及课程、从业人员、费用的条款,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同时索取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四、正规平台进行缴费
请学生家长主动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手机应用市场下载)进行选课报名、缴费消课、退费投诉等,在支付培训费用时尽量选择短期付款方式,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 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要超过5000元。
五、依法解决培训纠纷
遇到退费等纠纷时,请家长朋友首先根据合同内容与培训机构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教育体育、文广旅、科技等主管部门进行申诉,由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或者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举报;还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解决培训纠纷。
六、重视孩子培训安全
要为孩子选择安全设施齐备的培训机构,路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防范暴力欺凌。在单独培训时,务必提高警惕,避免人身侵犯。“一对一”“住家私教”等隐形变异违规学科培训存在安全风险,请勿参加。
七、共同监督培训行为
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开展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都属于违规行为,若您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有偿家教,从事或变相从事介绍、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行为,请及时向属地区县教育体育局或泸州市教育体育局投诉举报。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监督电话:0830-3090656。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月14日
来源|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责编|雨洁编辑|波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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