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工网

中工网讯 1月13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关于深化“江苏工匠”培育工程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行解读。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就文件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及特色亮点进行了详细介绍。

据了解,江苏省是人力资源大省,也是技能人才密集高地。高技能人才是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宝贵资源,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若干措施》分为5个方面,共有19条措施,其中政策集成4条、政策拓展10条、政策创新5条。从政策保障、培训赋能、服务支撑、待遇落实、环境营造等多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发展有目标,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若干措施》在政策措施上持续递进。如,围绕国家建立健全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制度的新要求,强化技能人才评价管理,综合运用质量督导、信息公开、星级管理、评估监测、信用奖惩等方式,完善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督的质量监督体系。再如,围绕国家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的新任务,强化竞赛选拔机制,完善以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为示范领航,江苏技能状元大赛为龙头带动,“江苏工匠”岗位练兵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等为基础的竞赛机制。实施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夺金计划。到“十四五”时期末,全省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稳定在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力争达到35%;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江苏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基本相适应。

服务有特色,加快培养规模宏大的技能人才队伍。《若干措施》注重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包括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建立并完善就业意愿识别和技能短板诊断机制,推行“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全链条模式,在提高培训精准度和实用性的同时,增强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同时,注重服务产业企业。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揭榜领题”以及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等制度。鼓励各类用人单位推行“技师+工程师”等团队合作模式,融合技术技能资源优势,在科研和技术攻关中发挥高技能人才创新能力。

创新有“高招”,跨领域形成跨部门工作合力。在推进“职技”贯通上,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适当提前省重点技师学院招收初中生源技师班的招生批次。以发展新质生产力急需的技能人才为重点,选择部分条件比较成熟的院校探索开展“学历+技能”贯通培养模式试点,试点技师学院与本科院校合作开展本科技师贯通培养,探索向技工院校毕业生颁发学历证书。此外,加快打造一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市域产教联合体,引导“链主”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实习实训、教师培养。在加强激励保障上,引导企业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不低于本单位职工人均工资增幅。鼓励企业比照正高级职称人员、高层管理人员建立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薪酬待遇体系。

据介绍,江苏省将继续深化“江苏工匠”培育工程,把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制造强省、教育强省战略的托举措施,进一步推动技能人才利好政策落地见效,加快塑造一支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技能人才队伍。

(江苏工人报记者 李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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