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老兵 李建军

“实在人,缺点是容易得罪领导。”坐在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法院受审席的李锋若听到昔日同事如此评价他,不知会是悲还是喜。

在广西钦州市最好的公立医院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李锋曾凭一把手术刀声名鹊起,以业务专长颇受各方重视,并曾出任副院长一职数年。当地官场对其也颇为认可——毕竟,对钦州这样的地级市来说,一位好医生是很宝贵的人才。



然而,因为莫名其妙被卷入钦州一家民营医院“海湾护理院”骗保案,李锋现在仍是身陷囹圄。

李锋既非海湾护理院的医生,也不负责医院日常运营,但因为与海湾护理院的投资人认识,以及有经济往来,在某些强力人士的运作下,他被强行认定为幕后实控人,因涉嫌指使医护作假骗保而遭刑事追诉。

原一审判决中,李锋因诈骗罪获刑十四年。上诉后,二审法院撤销原判,裁定发回重审。2024年12月26日,重审一审开庭。

庭上,李锋坚称自己对海湾护理院没有实际控制权,也未指使医护人员参与骗保。李锋辩护人亦表示,指控李锋诈骗的证据不足,辩方坚持无罪辩护。

庭审中,李锋多次指称,他作为“外人”,被牵扯进海湾护理院骗保案,实是遭到当地监委有关人员打击报复。

当地消息称,李锋此次得以发回重审,与推动此案的符某晖和张某昌双双落马有关。



根据当地政商传闻,李锋担任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数年后,与担任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符某晖因为医药器械采购的存在问题而不睦,“挡了院长的路子”;符某晖此后协同原钦州市纪检委常委、钦州市监察委委员,2022年调任广西浦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的张某昌将李锋抓捕。

此次开庭时,李锋当庭控诉称,案发前,他被监委叫去问话,一监委领导明确表示,要和他“新账与旧账一起算”。彼时,随他一同被“清算”的,还有李锋多名亲属。

由于查不出李锋经济问题的确实证据,只好以和李锋并无什么实际关系的海湾护理院骗保案将其治罪。

据称,张某昌此人2023年10月落马,据说因为有病,目前尚未见公开处理;而符某晖此前已经被免去第一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一、私营医院骗保案:

原公立医院副院长获刑十四年

2024年12月26日10时,李锋、潘某平等四人被控诈骗一案在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此次庭审持续4日,于12月31日休庭,未当庭宣判。

第一被告人李锋曾任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是当地知名外科手术专家,人称“李一刀”,曾获广西科技进步奖等多项表彰。



李锋是中组部、教育部、科技部、中科院四个权威部门评选的“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入选人;2010年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评选的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977名)。2008年,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到广西时,李锋被选为钦州市的火炬手参与接力。



以上种种荣誉,对一个地级市的最大医院的外科医生来说,可谓备受认可,但李锋此人虽然曾担任当地最大公立医院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副院长,对仕途经济并无太大兴趣,更多精力放在术式钻研和病人治疗上。

李锋涉案的海湾护理院于2013年11月在钦州市钦南区注册成立,是集医疗、护理、康复于一体的综合性医疗机构,2016年获得钦州市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资格。

李锋既非这家医院的法人,也不是医院的股东,只是因为与医院创始人卢某活(已故)有师生之谊,经常前往这家医院做手术、指导医生等。

2018年8月,海湾护理院原总经理潘某平因诈骗罪获刑三年八个月。相关判决书显示,钦南区检察院指控称,2016年5月至12月期间,潘某平利用职务,指使该院工作人员利用体检优惠或发动医护收集参加医保人员信息,编造参保人员虚假住院资料111份并进行报销,骗取国家医保资金29.9万余元。

潘某平案(“即7·5案”)尘埃落定两年后,李锋因同一罪名被抓(即“3·3案”)。2021年3月4日,李锋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刑事拘留。与李锋同被刑事追诉的还有,从狱中假释不久的潘某平及海湾护理院会计阮某贤、出纳潘某文(系潘某平弟弟)。

蹊跷的是,据李锋及其辩护人当庭陈述,李锋被指控骗保的关键罪证来自于潘某平的指证,但后者这一番操作却使自己再次入狱,他的动机何在?



2021年12月8日,李锋、潘某平等四人因涉嫌指使或参与海湾护理院虚构医保费用向钦州市医保部门报销,骗取国家医保金,被以诈骗罪提起公诉;2023年9月26日,经钦南区法院一审判决,李锋和潘某平作为“主犯”,分别领刑十四年和十一年八个月,而阮某贤和潘某文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一审落槌后,四位被告人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此前,李锋和阮某贤始终否认检方指控,而潘某平、潘某文则认罪认罚,但因量刑过重选择上诉。

2023年12月27日,钦州市中级法院以“原审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钦南区法院重审。

此次重审一审在当地影响甚广,庭审期间,钦南区法院第三审判庭基本座无虚席。

一位旁听人士休庭期间告诉我们,他曾与该案被告人李锋共事。在他眼中,李锋不仅医术高明,还是位实在人,“遇到问题解决问题,缺点容易得罪领导,发现不满就说......他爱惜名声,不相信他会骗保。”

庭审首日,待审判长宣读完庭前会议报告,驳回辩方管辖异议、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申请后,庭审即因管辖权问题陷入争议。

根据起诉书,公诉机关指控称,李锋利用时任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的身份,发动从事医务工作的卢某活(已故)、李某富等人投资参股,并通过海湾护理院的法人代表卢某活、海湾护理院总经理潘某平等人"实际控制"钦州海湾护理院。

通过这样的操作,检方将并非海湾护理院法人、股东,也不实际管理海湾护理院的李锋定成了“实际控制人”和“主犯”。

2016年,海湾护理院获得钦州市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资格。控方称,李锋通过卢某活、潘某平等人指使海湾护理院众多医生利用体检优惠等方式吸引群众,收集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信息编造在海湾护理院住院的虚假费用,由海湾护理院的会计阮某贤、出纳潘某文等人统一制作虚假的城镇居民、职工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保报销结算清单、申领拨付表等材料,再由潘某文向钦州市医保部门申请报销。



起诉书称,经会计鉴定,海湾护理院在2016年、2017年1月至5月12日,编造参加城镇居民、职工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虚假住院病人合计2684人/次,“骗取国家医保金共计9975403.61元。”

对此,辩护人称,钦南区检察院对起诉书内容进行了多次变更。结合相关起诉书及变更起诉决定书,检方对于李锋、潘某平等四人的控罪性质并未改变,但重审指控的犯罪金额却从原审的799.8万余元增至997.5万余元。

但事实上,这起骗保案办理瑕疵很多,例如司法会计鉴定检材不真实、不完整,公诉人确认诈骗金额是按没有个人缴费记录的人都视为虚假住院,计入骗保金额,却故意不计入支付宝付款金额,和患者本人以外的人代付金额(比如没有显示户名的亲属,或者亲属代付,及医院减免的金额,因为有大量医院职工代刷卡的记录),因此存在指控诈骗金额虚高的问题。

更重要的是,从办案程序和在案证据来说,并无证明李锋参与骗保筹划、操作细节的扎实证据,反而是相关办案人员违法取证、故意入罪的证据比比皆是。

相反的,李锋透露,2023年原二审休庭后,坐警车回看守所时,潘某平告诉李锋,他受到钦州市监委干部的压力而被迫虚假指证李锋。

二、“主犯”疑云:谁是实际控制人?

此次重审的争议焦点亦围绕“谁是海湾护理院实际控制人”、“谁是骗保指使者”等,展开多轮控辩交锋。

在控方逻辑中,李锋即是海湾护理院“幕后老板”,通过卢某活、潘某平等人“实际控制”海湾护理院,并指使李某富、邹某力等医护人员参与骗保。

对此,李锋在庭审中多次坚决否认,多次情绪激动,称其对海湾护理院并无决策和控制权,亦未指使该院医护骗保。

据李锋陈述,他多次参与海湾护理院的培训、授课、开会、做手术等活动,本是应曾经的学生卢某活的请求给予帮助,对海湾护理院的创建与管理提供咨询意见,提供一定的业务支持。

此外,李锋妻子陈某某同时是海湾护理院的债权人,曾向护理院借款数百万元,故希望医院可以提高创收,稳健经营,但其矢口否认指使医护骗保。

李锋的学生卢某活曾是钦州市灵山县某镇卫生院院长,在任海湾护理院领导层前,曾与他人合伙办医院,却以失败告终。工商信息显示,海湾护理院为普通合伙企业,卢某活、潘某平和李某富均为其历史合伙人。其中,卢蔚活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任海湾护理院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5月,即潘某平被抓半年前,卢某活、潘某平二人将海湾护理院以300万元转让给他人。

庭审伊始,同案被告人潘某平、潘某文俩兄弟接受公诉人讯问时,均指认李锋为海湾护理院幕后老板,但到李锋辩护人向其发问李锋指使骗保的细节时,潘氏兄弟均不约而同答复称:“记不清楚了。”

随着庭审的推进,潘某平、潘某文又当庭改口,指认海湾护理院的实际控制人是已经去世的卢某活;而另一位被告人、财务阮某贤则多次表示,不清楚李锋是否为实控人,她回忆称,与李锋在医院并没什么交集,“我就知道(海湾护理院)是卢某活和潘某平在管理。”



李锋辩护人当庭表示,全案证据中,指证李锋为实控人的仅有涉案人员的言词证据,且无其他证据佐证,比如证明李锋参与管理,或者与海湾护理院有资产关系的客观证据。

李锋辩护人直言,因海湾护理院涉嫌大面积作假骗保,案涉医护人员担心追责,故配合警方虚假指证李锋。

“为了把李锋认定为海湾护理院的实际控制人,为了将案件坐实,办案人员想尽一切办法,利用堆砌虚假言词证据来对李锋进行虚假指证。”李锋辩护人称,李某富、邹某力、符某鹏等六人均作了不实证词,“大量的主观臆断且自身证言前后矛盾,不能排除六人受到刑讯逼供,威胁,指供、诱供和骗供。”

对此,辩方申请排除相关证人虚假证言,并申请多名证人(含控方证人)出庭作证。对于排非申请,合议庭决定予以驳回,但同意了部分辩方证人出庭申请。

最终,有三位海湾护理院时任医护人员作为辩方证人出庭,称李锋曾在海湾护理院叮嘱大家:“不要作假骗保,不要触碰医保的红线、底线。”

三、监委干部出现在公安办案现场:

李锋多位亲属被株连判刑

海湾护理院骗保案为何在2018年案结事了两年后重启调查,并未在该院担任实职的李锋又是如何卷入其中?

对此,李锋当庭多次指称,其因得罪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符某晖,遭到与后者交好的钦州市纪检监委干部张某昌的打击报复。



李锋称,其担任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多年,分管医疗器械的采购工作。2018年,李锋接到提醒,称他挡人财路,有人想借助其背后“保护伞”整李锋。

据当地政界传言,直接出手的,正是原钦州市纪检委常委、钦州市监察委委员,2022年调任广西浦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的张某昌。

据庭审披露信息,“3·3诈骗案”从案件线索移送到立案侦查,从审讯嫌犯到搜查扣押等等,均能瞥见监委有关人员的身影。

李锋辩护人称,诈骗案本不由纪检监委管辖,但是案卷显示,该案线索移送程序较为奇怪。

庭审中,公诉人提供的钦州市监委的《关于移交问题线索的函》,其中记载:“我委在工作中发现,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副院长李锋是钦州海湾护理院的实际控制人,涉嫌参与共同诈骗”。

辩护人当庭表示,公诉人所谓称本案“3·3专案”启动重新侦查是审计局移送监委,与该《函》记载明显是矛盾的。事实上,骗保罪线索系审计局在2017年移送钦州市政府,市政府转交给钦州市公安局。

而公诉人在庭审中称重启侦查即2021年3月的这次侦查,是市审计局移送钦州市监委,违背客观事实———事实上,这次侦查背后正是钦州市监委个别人员。

据此,律师认为,事实上, “本案案发和线索移送是个人公器私用,专门为了打击李锋,对李锋定点清除。”

据李锋回忆,2021年他被钦州警方刑拘前,曾被监委叫去问话。李锋称,张某昌曾明确对他表示,要和李锋“新账与旧账一起算”;李锋称,在侦查阶段,办案人员多次向李锋表示,“有监委的人要搞你。”

李锋辩护人还当庭揭露,2021年9月18日前后,钦州市纪检监委干部陈某某到李锋母亲住处,“现场指挥侦查人员搜查和扣押”,并违法扣押李锋亲属的个人物品至今未归还。

为证明重启海湾护理院骗保案调查是为针对李锋,李锋辩护人当庭质问公诉人,李某富、邹某力、符某鹏等人均属本案诈骗罪的直接正犯,在本案中的身份到底是同案犯还是证人?为何案发近四年仍未追诉?

公诉人答复称:侦查机关对相关嫌疑人涉及的诈骗数额暂时没有查清——相比之下,李锋及其亲属却遭到雷霆打击。

2021年3月6日,李锋妻子陈某某紧随其后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刑事拘留。随后陆续被抓的还有,李锋的小舅子、李锋的堂弟李某和李锋的表弟陈某,这些亲属陆续被抓的照片,均被展示给李锋、陈某某,用来逼迫其妥协认罪。



陈某某原是第一人民医院放射科副主任,她先是以涉嫌“诈骗”罪名被抓,在发现她根本没有参与过海湾护理院的事务后,该案的办案者,则转向要求陈某某做出口供,指证李锋是这家医院的“实际控制人”,多次被陈某某拒绝。

为了给她施加压力,2021年4月被执行逮捕后,2021年7月被指定至灵山县公安局异地管辖,进行“指居”长达5个月。事实上,办案人仍是钦南区公安分局警员。

而这个所谓的“指居点”,经过陈某某律师调查发现,法律文书上载明陈某某被指定监视居住地点在灵山县博鸿颐养院,但实际上指居点是在灵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是当地的一处监委“办案中心”。

在长达5个月不见天日的多轮讯问中,陈某某被剥夺会见律师的权利,被迫在其不是本人陈述且不许修改的笔录上签字,配合办案机关指控自己的丈夫“是海湾护理院的实际控制人”。



在办理陈某某等人案件过程中,公安机关办案人明确告诉陈某某等人,该案系钦州市监委交办,甚至在讯问过程中,监委一位工作人员多次出现在现场,并替代警官直接讯问嫌疑人。

李锋案原审二审结束后,2023年12月31日,陈某某因高利转贷罪获刑二年八个月,她的弟弟、李锋的小舅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缓刑三年。

值得一提的是,在2024年12月27日上午的庭审中,公诉人回应辩护人时坦承,“7·5诈骗案”是针对潘某平,“言词证据都指证潘某平(指使骗保)”,而本案是针对李锋,“所以言词证据都指证李锋。”

一位熟悉该案的知情者说,该案最核心的问题是公诉人和潘某平都确认了,李锋的妻子陈某某与诈骗医保毫无关系,她却被逮捕关押了9个月,被逼签署了指控丈夫是海湾护理院实际控制人的笔录。

由于陈某某被证实没有涉及诈骗案,她已要求钦南区检察院出具不起诉决定书,目前钦南区检察院尚未回复。



此次庭审中,李锋多次在法庭上宣称,将坚持对本案幕后“黑手”进行举报和控告。

公开信息显示,2022年2月,钦州市政府决定免去符某晖的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职务,保留副处长级;次月,中共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免去符某晖的中共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委员会副书记职务。当地传言称,此人落马后,家中查出价值上千万的巨额财物。

而李锋指控的张某昌在案发时担任中共钦州市纪检委常委、钦州市监察委委员,2022年调任广西浦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当地政界消息称,此人已经落马并被双开,尚未移送起诉可能是因为其病重。

李锋案件中,为了追诉不肯在医疗腐败配合的医疗专家李锋,极少数监委中的害群之马卷入不浅,并利用监委的特殊地位,强迫警方检方为其非法抓捕李锋多位家人。针对李锋家属的株连式办案,以及过于薄弱的证据,在此次庭审中已暴露无遗——并引起了钦州市医疗界的广泛关注和担忧。

李锋的家人想知道,符某晖、和张某昌落马的消息何时官宣,他们落马,是否会给李锋案带来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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