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鹤壁淇县,应急管理部门对“有限空间安全隐患”进行常态化执法检查,已经成为当地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抓手之一。这要得益于淇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在安全生产领域发挥重要的预防性监督职能,创新实施“安澜公益之盾”护企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从而有效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从“治已病”向“治未病”拓展,是公益诉讼制度的创新探索。近年来,淇县人民检察院不断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不仅法定办案领域持续扩展,监督对象也从“已造成公益损害的”拓展到“损害还没发生但存在损害公益重大风险的”。淇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中发现,辖区个别企业在作业中存在未设置有效隔离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合理、应急设备配备不全、操作流程不规范等安全生产隐患,遂进行立案调查。依托“安澜公益之盾”护企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淇县检察院通过圆桌会议、诉前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厘清城管、住建等部门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上的职责分工后,淇县应急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动员辖区企业对照问题清单开展专项排查整治,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提醒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在一个多月的安全排查和整治专项行动中,辖区130余家企业共更新安全警示标志500余处,重新安装隔离措施200余处,更新气体检测仪器、毒害气体报警仪器300余个。淇县检察院与县应急管理、城市管理、住建等部门还建立了事前预防型公共安全治理办案模式,健全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机制,促进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常治长效。

“安澜公益之盾”是淇县人民检察院创新打造的护航企业安全生产项目,立足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突出预防性监督理念,坚持“类案治理、靶向治疗”原则,通过与相关行政机关协作互动、融合履职,通过提前介入、风险评估等手段,形成安全生产保护的合力,致力于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助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淇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栋军告诉笔者,淇县检察院聚焦企业安全生产领域公益保护,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职,推动企业堵塞特种行业无证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不规范等安全生产漏洞810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隔离措施1500处,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防线。项目实施以来,办理的“特种作业、有限空间”领域安全隐患两起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写入河南省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典型案例。(来源:鹤壁市委宣传部 作者:肖莉萍 霍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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