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新年将至,为保障涉民生案件及其他小标的案件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1月7日-1月9日,自贡法院开展为期三天的“红梅·利剑--执行攻坚”集中行动,荣县法院积极亮剑,用实际行动努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第一剑丨追回拖欠9年工资

吴某某与自贡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吴某某系该公司职工,从事装饰工作。2016年7月起至2017年1月,自贡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共拖欠吴某某工资14360元。经仲裁裁决,由自贡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限期向吴某某支付,然而该公司却未按期履行。2018年5月18日,吴某某向荣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自贡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按下“暂停键”。


2024年初,经审查查明自贡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遂将自贡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叶某某追加为被执行人连带清偿申请执行人债务。此次专项行动,将该案纳入涉民生重点案件,对发现的叶某某名下的可供执行财产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使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兑现了申请执行人吴某某被拖欠了9年的劳动报酬。

第二剑丨上门追回抚养费

赵某与王某抚养费纠纷一案,赵某与王某于2019年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确认其共育之子赵某甲随赵某生活,王某每月给付赵某甲生活费500元,教育费和医疗费凭票据各负担50%,自至赵某甲年满十八周岁时止。判决生效后王某未按期履行,赵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执行法官联系,王某以赵某甲非自己亲生为由,拒不支付抚养费。经过多方查找得知,王某租住于沃尔玛附近,遂上门查找被执行人王某。执行法官上门时,王某虽未在家,经执行法官向其同住成年家属释法,其同住成年家属得知如果王某继续躲避履行义务,人民法院将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罚款时,其同住家属遂代为履行其拖欠的10000元抚养费。

第三剑丨怕被拘留主动和解

刘某与郝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郝某雇佣刘某在某市古城进行彩灯拆除,刘某在工作过程中被掉落的钢筋砸到受伤,就医后产生医疗费30000元。经法院调解,郝某需向受害方支付医疗费30000元。后郝某未按期履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郝某却以“失踪”“失联”等行为拒不支付赔偿款。


执行过程中,接群众举报郝某在某工地工作。执行干警遂前往该工地,对其实施突袭,果断亮出强制执行“利剑”、直接拘传回法院,对其形成心理震慑,迫使其积极想办法履行义务。


面对即将被拘留的境地,郝某在法律威慑下马上联系四处凑钱,最终兑现10000元支付申请执行人,并就剩余部分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


冬日寒风起,执行勇亮剑。荣县法院将乘胜追击、持续攻坚,努力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让胜诉当事人过一个安心年、幸福年。

内容来源丨荣县人民法院

编辑:一条 编审:勇锅

法律顾问丨四川鼎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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