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消息,今天,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正式发布,新标准将于2025年9月1日起实施,届时,旧版标准将被替代。



近年来,随着两轮电动车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安全事故频发,并且多次造成重大恶性事故。此外,随着技术发展,出厂合规,售卖后违规篡改也成为普遍现象。为此,多部门从实际情况出发,修订这一具备强制性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



新标准从安全出发,目的在于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减少交通事故风险、防范非法改装、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的需求。

与现行标准相比,我们也看到很多显著变化。首先在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方面,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防火阻燃性能提出了要求,比如车辆使用的塑料总质量不能超过整车质量的5.5%。此外,针对锂电池易爆燃的特点,新标准优化了对铅酸蓄电池的支持,针对使用铅酸电池的车型,整车质量上限由现行的55kg提升到了63kg,从而提升续航里程,增加实用性。



针对目前国标限制后视镜和转向灯,所造成的隐患,新标准也将鼓励电动自行车安装后视镜和转向灯,提升行车安全。而消费者诟病的脚踏骑行装置,也不再作为强制要求,而是调整为根据车型的实际需要来进行设计和安装。

此外,新标准要求企业完善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落实一车一池一充一码,有效解决当下车辆出手之后,随意篡改参数,超速、超标的问题。



针对当下快递、外卖等行业对于电动车的刚需问题,新标准也要求区分并标明用于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活动电动自行车。并要求增加北斗定位、通信等安全监测功能。针对经营性电动车之外的普通家用电动车,则在销售时,可由消费者选择是否保留北斗定位模块。相比现行标准,新标准将明确区分经营性用车和家用车,实际考虑了监管和行业发展的需求。



此外,新标准还对车辆制动性能、电机性能扭矩、使用年限等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新标准将于2025年9月1日开始实施,届时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将不得出厂。在这个时间点之前出厂的产品,可以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消费者已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将不会被强制淘汰,将由各地政府自行根据当地情况,适时推出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换代。



得益于价格、便利性等特点,两轮电动车长期以来是广大消费者首选的出行工具;特别是随着快递、外卖等产业的发展,两轮电动车近年来也是呈现出爆发的姿态。但同时,现行国标、消费者需求、安全也呈现出了较为矛盾的现状。相比现行国标,新标准进一步考虑了消费的出行需求,并在标准上将营业型电动车和家用电动车进行了区分,将为两轮电动车带来更加健康合理的发展,也为消费者带来了一个低价、便利、并更安全的出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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