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依法履职,主动担当作为,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推动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吹响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过去一年,安徽各项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引领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向中心聚焦,为大局出力。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助力改革走深走实作为履职重点,紧盯事关全省发展大局的重点改革持续发力,推动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不断激发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与活力。

零基预算改革,是我省近年来着力推动的一项重点改革。2024年5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我省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有关情况的报告。在随后的审议中,针对进一步破除部门壁垒、提升政策协同性、优化资金使用方式和投向等问题,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多项审议意见,积极为巩固扩大零基预算改革成效献计支招。

2024年是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落地实施的关键之年。先后听取审议关于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书面审议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就我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去年,省人大常委会聚焦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开展一系列监督工作,助推全省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改革和开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去年11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应询中,围绕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推进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等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等部门,详细介绍了下一步打算和部署。

改革开放越深入,越需要法治保障。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157件,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行政复议等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12件法规作出适法性修改,以更加完善的制度配套,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治助力。

助力生产力向“新”提“质”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助力生产力向“新”提“质”,省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

未来产业代表着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方向,是产业竞争的战略焦点。2024年9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决定,并于当年11月1日施行。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专项法规。

决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聚焦量子科技、空天信息、通用智能等重点领域及方向,以及大科学装置催生的新兴产业,结合新技术新趋势进行动态调整、梯次培育。

“依法引领、规范、保障我省未来产业布局和培育发展,以法律制度的确定性更好对冲未来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性,有利于坚定发展信心和耐心,抢抓未来产业发展机遇。”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也能“改”出新质生产力。去年9月,《安徽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把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与发展壮大新兴产业相结合,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了企业技术改造的主要内涵和重点任务,引导相关方面优化产业布局,实现内涵式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省条例出台前,去年从国家到地方,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与政策相比,法规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更具长期性、稳定性。”省人大代表韩东成认为,条例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势必将进一步强化企业投资信心,提高其技术改造积极性。

开展专利条例、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科学协会条例立法调研,听取审议三大科创引领高地建设情况报告、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条例执法检查……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在完善制度供给和强化制度执行上两手发力,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织密绿色江淮守护“制度网”

保护好生态环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守护好山好水,法治是最有力的武器。去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多种方式,打出履职“组合拳”,筑起绿色江淮的法治屏障。

去年3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聚焦巢湖治理议题,听取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及巢湖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人大监督的方式,推动各方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守护巢湖一泓碧水。

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我省是全国湿地资源较丰富的省份之一。为有效保护全省湿地,早在2015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就颁布了《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2021年12月,湿地保护法出台后,我省也启动了相应的修法工作。

由于先于国家出台相关条例,我省条例部分内容与上位法不一致,有必要采取废旧立新的方式制定配套法规。去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办法》。“实施办法在对标上位法补充完善的同时,也将我省近年来在湿地保护、利用、修复等方面的成功经验转化成了法规规范,进一步完善了湿地保护‘制度网’。”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黑臭水体治理,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要民生实事。去年7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围绕我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会上,围绕如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如何因地制宜提高治理实效、如何解决好治理后的持续管护等问题,多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向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轮番发问,推动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法定职责,不断提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制定修改环境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审议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条例草案,深入开展“江淮环保世纪行”活动,主任会议成员持续督导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一年来,紧盯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助力夯实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基础。

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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