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胡梦然 珠海摄影报道

2023年实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提出,无障碍环境建设旨在“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并明确了相关单位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的维护、管理等职责。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会长吕世明曾全程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制定工作,多年来,他致力于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治化进程,不辞辛劳地走访残疾人家庭、社区及工厂等多个场所,进行深入的实地调研。他坐着轮椅亲自衡量并推动无障碍环境的发展,最终亲眼见证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正式颁布与实施。

如今,《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已落地一年多,吕世明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已经深入人心,同时我也感受到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方兴未艾,毕竟法规才颁布实施一年多,一切百废待兴,无障碍环境建设还需要一个培育期、一个窗口期,还要有一个耐心的投入期。”


对此,吕世明提出了三条倡导,第一条就是“人人共知,人人共有,人人共享”。换言之便是人人有份,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每个人自身的家庭、老人、孩子都息息相关。只要社会有了这种意识,那么无障碍环境建设便会像基因、血液一样流淌在我们的体内。

另外一点,现在是法治社会,一定要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立法进程,宣贯过程实施推动到位。现在做便是为未来打下基础,现在做就是避免未来造成损失,现在做就是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愿望。一个无障碍的社会环境,一个无障碍的生活环境,一个无障碍的交流环境,将会为每一个人和美宜居也好,畅想生活也好,创造生活价值也好,提供一个特殊的价值。

第二条,如今正值粤港澳大湾区承办全运会、残运会以及特奥会之际,城市在更新,旧小区在改造,我们虽然秉承着量力而行,量财而用,但是如果某一处要改,我们就要及时地把适老化、儿童友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切实纳入进去,做到一步到位,这既是责任又是使命。

“现在的缺憾就是无障碍环境建设还未能完全按照国家颁布的法规规范和标准去执行。凭着一个想象,凭着一种感觉,甚至是以往的错误的经验和做法,这导致了现在所改造的,甚至是新建的无障碍设施,往往都是‘有了’,但是‘不好用’。”吕世明说。

吕世明表示:“我们追求的是首先要好用,同时也好看,皆大欢喜。我们摒弃的是只好看,但不好用,这违背了客观规律,也违背了自然法则,更加违背了群众需要的利益。这样的无障碍建设只是一个花瓶,只是一个盆景,甚至是个摆件,我们要它没用。所以现在我们要做到实事求是,务实到位。”

无障碍环境建设成就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相比,还存在覆盖不够全面、建设不够系统、衔接不够连贯;重建设轻监管、地区城乡间发展不平衡;无障碍环境建设需求多样、基数庞大、主体多元;监管力度不足、约束力不强,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以及“有而不好”等缺憾,应做到“要好用、更管用”。

无障碍环境建设要遵循科学客观规律,那就是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的强条标准,国家的无障碍认证评价标准,按照优秀的示范案例,按照标准的案例去精雕细刻。

第三条,还有个最简易的办法,按照标准先复制转化,去打造样板,结合实际后再超越。所以现在要有小的切口案例示范,我们千万摒弃示范有了,案例有了,却弃之不用,束之高阁,然后还去做那些重复的、返工的工作,这便得不偿失。

最后,打造了示范点,怎么样扩大面?“我倡导每个行业、每个单位、每个部门都要做好自己身边的一亩三分地。换句话说,就是把自家门前雪扫干净,大家都把门前雪扫干净了,自然屋顶的瓦上霜自己也会把它处理掉,大家一起行动,连点成行,连行成面,真正是把无障碍环境建设当作最普通的那件事,把普通的事做到普遍、普及、普惠,达到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吕世明表示。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