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东时间1月10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就一项旨在迫使TikTok出售或禁止其在美国运营的法案是否违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展开了长达2.5小时的激烈辩论。此法案引发了关于言论自由和数字主权的广泛讨论,TikTok及其内容创作者起诉美国司法部,认为该法案侵犯了他们的第一修正案权利。
代表TikTok的是前特朗普政府副检察长诺埃尔·弗朗西斯科,他强烈辩称,即使TikTok的母公司字节跳动拥有控制权,但强迫关闭或出售TikTok仍违反了第一修正案。他通过多个例子阐述了这一观点,包括假设《华盛顿邮报》受到外国政府的胁迫,国会也不能强迫其出售或关闭,因为这同样会侵犯言论自由。
弗朗西斯科还指出,TikTok拥有独立决策权,并强调没有证据表明TikTok曾应中国政府要求删除或限制过任何内容。然而,这一说法并未完全说服保守派大法官,他们对TikTok的态度普遍不友好。
代表TikTok内容创作者的律师杰弗里·费舍尔也加入了辩论,他提到美国人有权选择与哪位编辑者合作,并有权自由接收来自境外的信息。他认为,立法禁止某个境外主体向美国发布信息,同样侵犯了美国人的第一修正案权利。
而代表美国政府的律师伊丽莎白·普雷洛加则坚持认为,TikTok受到中国政府控制,中国政府试图通过收集大量关于美国人的敏感数据,并对美国社会舆论进行隐形操控。她指出,这些数据对中国来说极为宝贵,TikTok庞大的数据将为中国提供一个强大的工具,用于骚扰、招募和间谍活动。
在辩论过程中,大法官们对“隐秘操控”的定义提出了质疑,并对美国政府的立场表示怀疑。卡根大法官是唯一一个直接强烈表达对TikTok有利观点的大法官,她围绕“隐秘操控”的定义提出了关键问题,并质疑了政府的说法。
此次庭审并没有立即出结果,TikTok的命运将取决于1月19日最高法院的最终裁决。如果最高法院不在此之前颁布临时禁令暂缓法案实施,TikTok可能面临被迫关闭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