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21时09分
福建漳州市龙文区
一小区住宅阳台着火
经调查
该起火灾事故系高空抛物引起
据监控显示
17楼落下的着火纸团
引燃了14楼阳台的杂物导致火灾
随手从高空抛下的
不是物品而是“凶器”
一次次引发的火情
更是深刻教训
案例警示
2024年3月,浙江杭州一名女子在一个多小时内,11次将未熄灭烟头从12楼抛下,导致该小区公共区域发生火灾。经查明,该女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引起火灾,被行政拘留10日。
高空抛物
导致财物受损之余
还严重危害他人安全
再次提醒
请勿高空抛物、坠物!
随意高空抛物、过失引发火灾
等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 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安全提示
同时
为了避免自家发生类似火灾
也需要从自身做起——清理阳台
不要在阳台上堆放大量易燃可燃物品
因为
这些易燃物一旦遇到外部飘落的火源
容易引发火灾
这些“三清三关”家庭防火知识
请收好
深圳应急提醒您:
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掌握安全技能,加强安全防范
end
▌来源:应急管理部、福建消防、漳州消防、深圳消防、新闻晨报、西安应急
▌编辑:深圳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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