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立足“启明星”未检品牌利用校车开展普法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重在‘高质效’、关键在‘办好’、难在‘每一个’。青岛市检察机关积极作为,让公平正义可触、可知、可感,值得称道。”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李泽兵、印萍、王倩听取山东省青岛市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汇报后,对这一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2024年以来,青岛市检察院共评议案件4125件,提出实体性、程序性意见建议624个,办案质效显著提升,86件案例入选全国、山东省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例,1起案例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
探索案件质效管理办法,破解陈年命案
近年来,青岛市检察院积极探索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实践路径,注重发挥业务部门自我管理效能,将AB角互查案件的方式作为案件审结前的必经程序,聚焦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推出“源头防范+集体把关+质效纠错”案件质效管理办法。
2000年4月,青岛市市南区一旅馆内发现一具女尸。经过排查,公安机关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但一直未找到该男子。直到2023年6月,公安机关通过大数据识别发现该男子,在甘肃兰州将其抓获。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青岛市检察院、市南区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派员适时介入,先后4次组织案件会商,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重构案件证据体系,最终获取犯罪嫌疑人有罪供述。2024年4月,检察机关对该案提起公诉。庭审中,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向被害人近亲属道歉并进行赔偿。同年8月26日,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五年。
只有把好证据源头关,形成严密的证据架构,才能侦破陈年命案。青岛市检察机关根据案件质效管理办法,充分发挥重罪检察办案团队集体办理、集体评议的优势,在提前介入阶段与侦查机关梳理案件难点,明确证据体系和标准,引导取证。
“陈年命案的成功起诉,让被害人及其家属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全国人大代表,青岛市崂山区王哥庄街道晓望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泽兵在听取该案的汇报后说道。
破解陈年命案难题是青岛市检察机关坚持源头防范、努力把好案件入口关的一个缩影。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时,青岛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侦协办”的优势,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质效评议,提前进行证据把关。通过协商明晰证明标准,引导侦查机关补充证据,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邀请专家参与案件评议,更好地保护社会公益
“公益诉讼解决的不是某个人的利益问题,而是保护公共利益。此前,青岛市检察院主动作为,通过公开听证、专家评议等多种形式,更好地保护了公共利益。”全国人大代表、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副所长印萍在参加完青岛市检察院组织的专家评议后这样说。
2024年,青岛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长城保护专项行动”,在排查中,黄岛区检察院发现所在地的齐长城遗址部分点段存在未设置必要的保护设施、未架设森林防火预警监测设备等情形,不但影响了齐长城的景观,而且对遗址产生安全隐患。同年5月17日,该院在开展案件评议过程中,有检察官提出齐长城保护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建议邀请文物保护领域专家参与公益诉讼案件评议。
承办检察官采纳了这一建议,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议。来自山东大学的文物保护领域专家在了解案情后指出,“文物保护并不等同于简单地恢复原状。长城上的森林防火预警监测设备已经使用近20年,如果拆除会对长城产生二次伤害,而森林防火预警监测设备本身就能够监控并传输视频信号,可以将该信号塔的信号同时用于周边森林的防火和齐长城的本体保护”。
评议后,黄岛区检察院与该区文旅局、应急管理局召开座谈会,推动森林防火预警监测数据与齐长城保护监测数据实时共享,并推动12处未设立保护标识的点段安装了保护标识。
审查复核案件,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检察机关对于发生在亲属、邻里等关系密切或特殊人员之间的轻伤害案件,坚持深入基层直面群众,着重做好释法说理、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化解等工作,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国人大代表,青岛曹村草莓专业合作社党支部书记、理事长王倩在听取青岛市检察院情况汇报后给予点赞。
2024年,青岛市市北区的一对姐妹因为照顾老人发生口角,姐姐在打斗中两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随后案件被移送至市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这是一起普通的因家庭矛盾造成的轻伤害案件,承办检察官按照程序,将案件提交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确定一名检察官同步审查该案办理情况。办案人和审查人均认为,“和解”最有利于姐妹情谊和家庭关系的修复。市北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在办案民警、人民监督员等多方参与下,妹妹赔偿了姐姐3万元,双方达成和解,愿意继续照顾母亲。综合上述情况,该院案件审查复核组同意不起诉的意见,依法对妹妹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平度市检察院,案件互评组对一起轻伤害审查逮捕案件进行评议时指出,案情并不复杂,却三年未结案,根源在于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未实质化解,建议不能简单作出捕与不捕决定。承办检察官采纳评议意见,但考虑到这起案件双方当事人是姑嫂关系,因为三年前的一次轻伤害结了怨,用普通方法难以解开心结,检察官充分发挥该院聘任的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熟悉乡土民情的优势,在人大代表联络站多次开展矛盾化解工作。最终,当事人从“我不要赔偿,就要她坐牢!”转变为“就冲你们检察院和老书记都这么替我们这一家人考虑,这个字,我签!”
“要让检察官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就必须突出办案质效,由浅层监督向深层监督推进。”青岛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焦晓彬向记者介绍说。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