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内政部提议将道路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核发任务由交通运输部移交给公安部管理。

越南内政部于1月11日向政府指导委员会提交的第18号决议摘要报告还提出,将戒毒治疗、戒毒后管理和预防社会犯罪等职能和任务移交给国家管理部门,由劳动荣军社会部和公安部管理。


在北宁的驾驶培训和考试中心参加考试

目前由司法部管理的国家行政记录和提供公共服务民事记录的职责,也被建议转移到公安部。

越南内务部表示,将上述三个职能转移到公安部管理不会增加该部门的负担。

为了确保在边境地区安全秩序、口岸管理、出入境管理、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以及航空安全这四项重点工作任务方面的有效性,内务部请求政府指导委员会给出意见以完善公安部和相关单位的职能、任务。

根据越南2024年的《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法》,交通运输部部长规定了驾驶考试的形式、内容和程序,以及颁发驾照的条件、考试员的标准、培训组织和颁发考试员资格证书;规定了摩托车驾驶考试的技术标准和国家级的驾驶考试中心的技术规范。

对于军队和公安部队执行国防、安全任务的驾驶考试,由国防部长和公安部长规定。

目前,越南道路管理局负责全国范围内的驾驶考试和颁发驾照;车辆管理和顾问部门协助局长执行驾驶考试和颁发驾照的管理职能。省、中央直辖市交通局负责管理本地区的驾驶考试和颁发驾照。

将驾驶考试和颁发驾照的管理机构从交通部转移到公安部的建议,在越南国会讨论分离出《公路法》的两个法案时曾多次提出。然而之后,越南公安部提出的《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法》草案不再像之前在第14届国会时提交的那样具体规定关于驾驶培训、考试、核发驾驶证的管理权限,而是让政府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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