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美国当选总统特朗普
1月20日,特朗普将正式就任美国总统。
1月10日,纽约曼哈顿地方法官胡安·默坎宣布他是重刑犯。
这意味着,特朗普从犯罪嫌疑人正式成为一个罪犯。
然而,在定罪之后,法官却宣布无条件释放。
也就是说,虽然承认特朗普有罪,但因为他即将成为总统,享有总统的豁免权。法官不能因为自己的宣判,耽误总统治国理政。
于是,法官决定无条件释放他。整个过程,特朗普是通过视频参与的。
特朗普面对这一情况非常愤怒,他表示这就是一场“猎巫行动”,是耻辱,是政治武器。
但尽管如此,法官一锤定音,重刑犯成为美国总统即将成为现实。
愤怒之余,特朗普还不忘痛骂纽约曼哈顿的检察官埃尔文·布拉格,称正是因为他的努力,这个案子才在美国大选期间成为媒体、政界和法律界的持续头条。
关于这件案子,相信大家也有所耳闻。
图为艳星丹尼尔斯
这就是特朗普与艳星“风暴姐”丹尼尔斯之间的纠纷,当年,特朗普与“风暴姐”发生了关系。
而到了2016年总统大选时,为了掩盖此事,他向对方支付了13万美元的“封口费”。
这笔“封口费”是由他的律师科恩支付的。后来,特朗普觉得13万美元虽不算巨款。
但也让人心疼,于是从公司的账目中将这笔钱以“公关费”的名义支出,掩盖了真实用途。
这样来说,公款私用、伪造账目在美国是大罪,属于重刑犯。
我查了一下,2014年以来,在美国尤其是曼哈顿这个区域,有很多人因伪造账目而被判刑。
曼哈顿公司多,华尔街的人伪造账目的事情还真不少。
但从来没有哪一个案例,能做到无罪释放。
一般来说,伪造账目的罪行在定罪后,有的被判一年左右的监禁,还有的是缓刑,缓几年以观后效;也有的通过罚款了事。
然而,像特朗普这样什么事情都没有的情况,是唯一的案例。
这也没办法,因为他是总统,而总统享有豁免权。
对此,《纽约时报》的评论是,这一判决十分罕见且非常仁慈。
那么,特朗普作为总统,为什么没能阻止这一案件的宣判呢?
图为美国最高法院
实际上,他也尝试了一切办法。
他向最高法院提出,由于自己是总统并享有豁免权,希望能推迟这一宣判。
然而,最高法院以5:4的票数否决了特朗普的提议。
最高法院认为,这是私人事务,而不是公事。
例如,对于特朗普的机密文件等可能涉及国家安全的事项,可以适用豁免权,但对于个人的私事,这一豁免并不适用。
这件事说明了什么问题?
首先,说明美国的法律体系确实非常强大,无论你是总统还是正在竞选总统,都不会被放过。
尤其是对于公众人物,美国法律会更加严格。
例如,普通百姓的某些权利,如果受到侵犯,可能麻烦会很大;但公众人物则必须接受更高程度的监督。
即使被错误指责,也要承担作为公众人物需要接受舆论监督的责任。
所以说,即使你是总统,法官也可以根据法律推进他该做的事情。
图为主审法官胡安·默坎
胡安·默坎还提到,确实在审判特朗普期间,各种喧嚣四起,政治的、法律的、媒体的声音层出不穷。
但是,法院在审判时,把门一关,这就是法院根据法条和法理来进行审理,与外界的那些干扰无关。
法官在此事件中也为自己留下了历史地位——他成为第一个将一位总统判为重刑犯的法官,而特朗普则成为第一个以重刑犯身份当选总统的人。
法官名垂青史,而特朗普则以另一种方式名留青史。
这件事对美国来说留下了许多深刻的思考。
有人会反思,如果特朗普不出来竞选总统,会不会还有人拿他的“封口费”说事?答案很可能是否定的。
如果他不竞选总统,这件事情大概率不会被反复提起。
但是一旦决定竞选总统,无论最终是成功还是失败,他都要面对这些问题。
这就是成为公众人物必须付出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