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有50多个人!”
“不止,据说还有老人”
“那个娃儿看起那么老实,不像这种人啊”
“你们说刘庆朋这个混蛋到底侵犯多少人啊?”
2010年,在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某村,一群人正聚在一起聊天,每个人嘴里还在不停地讨论着,听闻村里老实善良的刘庆朋,成了震怒省公安厅的采花贼,震惊不已!
警方调查显示,刘庆朋在17年间,他以暴力胁迫的方式一共强J116人,其中受害妇女不乏有未成年少女和60岁高龄老妇。
更令人震惊的是,这其中就连他的小姨子都不放过,用他的话说,就是“所到之处,寸草不生”,罪行之重,让人大呼震惊。
那么在17年内疯狂作案中,难道没有任何人发现吗?到底是什么助长了刘庆朋的嚣张气焰?
刘庆朋,1972年出生于安徽省的一个小乡村,父母都是当地老实巴交的农民,因为是家中最小的孩子,所以备受宠爱,但这也就养成了刘庆朋好吃懒做、嚣张跋扈的性格。
但好景不长,父亲因病去世,母亲一人辛苦的拉扯刘庆朋长大。自此,刘庆朋吃不好穿不好,所以从小身材瘦小,因为失去父亲,导致性格也比较内向。
后来不爱上学的刘庆朋小学没毕业就辍学了,一直在家帮衬着母亲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在村民眼中,刘庆朋除了不爱学习不爱说话,处处都是优点。
在那个打工浪潮兴起的年代,村里95%壮劳力选择北上,只留下老弱病残守护小家,而刘庆朋不愿过那背井离乡的苦日子,所以就假借照顾父母为由,留在了村子。
不知情的村民纷纷都夸赞他孝顺,这也为他以后肆无忌惮地祸害四乡八邻埋下了伏笔。
其实,刘庆朋根本没有村民说的那么好,在辍学的那段时间内,刘庆朋就经常干些小偷小摸之事。
由于当时他拿的东西都是不值钱的生活用品,且从来也没有被人抓到过,再加上他年龄小,看起来比较老实,所以自然没人怀疑到他身上。
成年后的刘庆朋也到了结婚的年龄,母亲为了刘庆朋能够娶上媳妇,更是含泪将家中的几头猪给卖了。
虽然家里条件不好,但好在的刘庆朋在周围几个村庄口碑很好,他顺利娶到了媳妇,不久后就生下了个可爱的女儿。
孩子的到来,让家里的生活一度十分拮据,在农闲时,村里的妇女都会去城里做兼职来贴补家用,可刘庆朋却不愿吃那份苦,整日呆在那一亩三分地。
每天的日作而出日落而归,村民每次都见到刘庆朋忙于田间,于是在外人眼里,刘庆朋还是一个踏实可干的老实人。
渐渐地,妻子终于忍受不了没有上进心的刘庆朋选择离婚。
两人离婚后,村里人都觉得是是刘庆朋的前妻嫌贫爱富不知足。孤独的生活,让刘庆朋从那之后就开始变得扭曲,对X有着无比的渴望。
后来,仅靠一亩三分地的收成,根本顾不住家里的生活,可刘庆朋又不想出去打工,眼看着实在是再也过不下去了,再加上村子里的青年壮丁都外出打工了,于是他便萌生出了罪恶的想法——盗窃。
1993年的一个夜晚,刘庆朋迅速把第一个作案目标锁定在了隔壁村子的一户人家。等到屋内灯灭,刘庆朋翻过两米多高的围墙,蒙着面拿着匕首悄悄进入内屋。
由于夏季天气炎热,很多村民为了凉快,都会选择将门窗打开。正在睡觉的女人听到屋内有依稀的声音,突然察觉到不对,于是急忙打开灯查看,只见眼前一个蒙着面的,手拿匕首的男人出现在家里。
这个男人就是刘庆朋。
女人被吓得说不出话,而刘庆朋为了防止女人呼救,直接用匕首抵住女人的脖子:“把钱拿出来。”
为了避免激怒刘庆朋,女人将家中值钱的物品全部拿了出来。在拿到钱之后,刘庆朋看着眼前女人的身材,下一秒便起了色心,随即将其侵犯。
由于是第一次作案,刘庆朋也十分害怕,回家后的他更是一晚上都没睡,担心女人万一报警怎么办。
在那之后,害怕的刘庆朋还特意花了段时间到处打听,同时还时不时要跑到女人家周边里看一看,那个女人有没有把被他欺负的事说出去。
然而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也没有听到任何消息,这让刘庆朋心里窃喜万分。
随后的几天中,刘庆朋接连光顾了周围的村子,但结果和之前女人一样,她们都选择了隐忍。
其实在1993年那个年代,女人对自己的贞洁看得比命还重要,即使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绝大多数都害怕说出这种事,会被村里人耻笑,从而抬不起头来,从而最终选择忍气吞声,不敢报警。
可恰恰也正因为这些受害者不敢报警,所以才助长了刘庆朋的嚣张气焰,从而导致他敢肆无忌惮地选择犯罪。
从那之后,刘庆朋在短时间内疯狂作案,专挑留守妇女,上至60老人下至13岁未成年人。他彻底从村民口中的大孝子变成了一个恶贯满盈的“采花贼。”
而更令人无法接受的是,刘庆朋晚上作案,白天还装模作样地跟被害人打招呼。
村里人见刘庆朋离婚许久后还是单身一人,便给他介绍了一个来自云南的姑娘陈芸。
陈芸对刘庆朋的“好名声”早有耳闻,所以两人顺理成章地成了婚。
婚后的刘庆朋为了不让陈芸发现他的事情,于是假借孝顺母亲、疼爱妻子的,为二人盖了一个新房子,让二人带着孩子前往新房子里面居住。
他以自己干农活需要起早贪黑为由,经常独自居住在老房子内,由于之前的“好名声”,所以陈芸自然也没有怀疑。
殊不知,这只是他的幌子。
独自居住的刘庆朋再次作案,而这次比以往更加变本加厉,他不仅将作案目标锁定到了一位已经年近60岁的李某身上,还在抢劫盗窃侵犯后,拿走了受害者的贴身衣物。
从那之后,刘庆朋但凡作案一次就会带走一件贴身衣物,像是当做他的“战利品”一样在家收藏。
久而久之,他的“战利品”数不胜数。
2001年6月,陈芸的妹妹陈珍到了该婚配的年纪,于是陈芸便把妹妹陈珍接过来,希望能在这边给陈珍找个好婆家。
但殊不知,这姐姐的好意竟把妹妹推向了深渊。
相比陈芸,陈珍却有着云南姑娘特有的水灵,不仅皮肤白皙,而且身材也不错,脸上总是笑呵呵的。
每隔几天,就有媒婆上门说亲,是邻村的小伙子,家庭条件是附近数一数二的。
男女双方见面后都非常满意,但刘庆朋得知后却起了坏心,他要求陈珍配合他骗别人家的彩礼钱,但陈珍不肯。
于是刘庆朋便趁着陈珍独自在家,便将陈珍给欺负了。
然而这种事情还发生了不止一次。
被侵犯的陈珍一时不知所措,想要告诉姐姐,又害怕破坏姐姐的家庭,而且一旦说出,自己根本就没有脸活在这个世上,最终选择了独自承受。
后来,刘庆朋变得越来越嚣张,再加上被他欺负的那些女性压根不敢报警,所以他就更加肆无忌惮。
从2008年到2009年这两年内,他作案次数就高达50多起。
为了掩饰自己,这期间刘庆朋会经常给母亲和陈芸买一些衣服和生活用品,这让同村人更加对刘庆朋赞赏有加。
渐渐地,刘庆朋就彻底放飞了自我,犯罪范围也从周边村子扩大到周边的镇上,有时候,就连熟人都不放过。
2010年,刘庆朋按照往常一样,在凌晨左右潜入一位留守妇女的家里,显然,这次刘庆朋却没有那么好的运气。
在犯罪过程中,他的面罩被意外扯掉,而这位女士刚好看到了他的样貌。
但为了自己生命安全着想,她并没有声张,只是等到刘庆朋走后,她才赶紧拨通了报警电话。
根据女士提供的证据,警方迅速锁定了刘庆朋,将其抓获,并且在他的住处搜到了大量的女士贴身衣物。
至此,这位“采花贼”终于落网。
面对审讯,刘庆朋表现的十分冷静,并且将自己多年来的罪行一一说了出来。
在审讯过程中,负责审理的警察都忍不住咬紧了牙关。
但刘庆朋的口吻却像是在讲述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一样,整个过程面部表情无任何波澜。
随后,刘庆朋被捕的消息很快就在附近的村子中传播开来,直到这时,部分受害者都纷纷鼓起勇气,来到公安部门检举揭发刘松朋的罪行。
但事实上,在警方调查的时候,还有很大一部分妇女不愿意作证,不承认自己被侵犯的事实。
因为她们害怕作证之后,无法面对自己丈夫和家人,而还未结婚的女孩,也害怕影响自己的名声,日后不好嫁人。
后来据警方的统计,刘庆朋17年中间一共残害了116名留守妇女,其中最大的受害者年近60岁,最小的受害者也仅有十几岁,“抢劫91起”、“盗窃23起。”
2010年底,阜阳市中院一审进行了宣判,刘庆朋因犯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