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禁火
为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和《太原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通告。
禁火时间
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5月31日。
禁火区域
全区范围内的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疏林地、苗圃地、退耕还林地、荒山荒坡、旅游景区和公路两侧林带林区以及林地边缘300米(林带30米)等。
禁火要求
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违法用火,进入禁火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吸烟,燃放烟花爆竹,上坟烧纸、焚香、点蜡等祭祀殡葬用火;
2.严禁烤火、野炊、烧烤、火把照明、点放孔明灯;
3.严禁焚烧秸秆、根茬、杂草、垃圾,烧灰积肥、烧荒燎堰;
4.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
5.严禁进入或途经防火区域车辆上的人员向车外丢弃火种;所有入山车辆要配备灭火设施,主动接受检查登记;
6.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林区,需有监护人陪同,监护人应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严禁被监护人单独进入禁火区;
7.严禁私拉电线乱接用电设备、裸露架空线路和工程机械露天切割、焊接、破碎作业;
8.森林防火区内的电力、通信线路和各类管道设施的责任单位,应当组织人员进行巡护检修,排除森林火灾隐患;林区内的企业、个人经营场所,应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并承担其驻地周边的森林防火责任;
9.严禁一切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确需在禁火区域内户外用火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生产用火许可,经许可后,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用火。
加强防火禁火管控
1.各相关单位在禁火期内要严格值班值守,加大巡逻巡查频次,加强宣传教育;区森防大队要进入临战状态,确保一有火情迅速出击,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森林草原防火教育,严禁学生上山玩火;
2.郝庄镇要在通往林区的主要路口设卡检查,杜绝一切火种入山,对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实行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阻碍;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地段的巡查力度,及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进山人员要服从护林员管理,自觉遵守林区禁燃禁放规定。
责任追究
凡在禁火期内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拒绝接受、阻挠、妨碍森林防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或森林草原防火区内违规用火的以及其他违反禁火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和《太原市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草原防火举报电话:0351-2371403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
来源:迎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