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广州傲海物流有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广州傲海物流有限公司:

经核查,截至2024年12月30日,你司粤ADD718(审验有效期至2024年11月30日)、粤ADN792(审验有效期至2024年11月30日)、粤ADW845(审验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1日)、粤ACG845(审验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等4台重型半挂牵引车和粤AFY09挂(审验有效期至2024年11月30日)、粤AJV21挂(审验有效期至2024年11月30日)、粤AHG75挂(审验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等3台挂车的《道路运输证》逾期未年审;同时通过抽查“广东省‘两客一危一重’智能监控系统”及于12月31日现场核查你司12月业务运输单据,发现上述7台有行驶轨迹及执行运输任务。依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判定标准(试行)》第三条第一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从事经营活动,或超出许可(备案)事项和有效期经营”的规定,判定你公司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广州市南沙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启动你司挂牌督办程序进行挂牌督办。挂牌督办期限从即时起至2025年3月31日。

一、督办要求

挂牌督办期间,你单位应按如下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一)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需治理的主要问题、治理工作组织领导、治理工作目标和任务、治理工作步骤和措施等。

(二)加强对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问题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应专门组织对本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问题和其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和提出治理工作措施;分管安全生产的直接负责人应亲自部署、研判、督办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应落实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治理工作正常开展。

(三)扎实开展治理工作。认真按照治理工作方案开展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有力监管;对本单位所有营运车辆、从业人员全面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闭环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四)从本挂牌督办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每15天向南沙区交通管理总站书面报告一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二、督办解除方式、程序

如你公司已经按上述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并取得如下成效:

(一)挂牌督办期限内,本单位未发生道路交通亡人事故和未再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问题;

(二)本单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制得到强化,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和查验制度;

(三)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工作明显重视,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名下营运车辆、驾驶员连续30天内未发生疲劳驾驶、超载、冲红灯、超速、遮挡号牌、闯限行、逆行、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未被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负面情况通报,无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等。

你司可在挂牌督办期限届满前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解除挂牌督办申请书、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和整治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等。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经核查符合以上条件的即解除挂牌督办。如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确实无法完成整改的,可在整治期限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

三、跟踪督办联系人

解除挂牌督办及延期申请材料请提交至广州市南沙区交通管理总站,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蕉门公交总站办公楼4楼。

特此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8日


(信息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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