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按照《关于开展黑龙江省第三批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养殖场效果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2728号)要求,经企业自评申报、市级初审推荐、省级专家综合考评等程序,确定23家养殖场为第三批省级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达标养殖场,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7日至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实名反馈意见。
联 系 人:曲 珊
联系方式:0451-82654382
附件:黑龙江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第三批省级达标养殖场名单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月6日
附件
黑龙江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第三批省级达标养殖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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