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制图/黄平

收到陌生人的好友请求,本应保持警惕,女子却在一番热聊后,轻信了投资音乐收益高的骗局。近日,湖里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判决。

2021年10月,音乐爱好者曹女士收到昵称“不忘初心”的添加好友申请。添加成功后,“不忘初心”以给侄女找钢琴老师为由,询问曹女士是不是“张老师”。得到否定答案后,却没有就此打住,反而与曹女士热络地聊了起来。此后,“不忘初心”开启每日问候模式,两人不断畅谈人生、交流理想。“不忘初心”还称认识曹女士后,自己平凡的生活充满了喜悦和乐趣,早已把曹女士当成了知己。

随着交流的深入,“不忘初心”开始向曹女士介绍自己投资音乐的“辉煌战绩”。“刚才发行方那边发了第三季度的收益报表给我,这是我投资的一首歌,上个季度分红110万!”对方兴奋地分享着。这些充满诱惑的话语,让曹女士不禁动了心。

很快,在“不忘初心”的牵线搭桥之下,曹女士以委托人的身份,先后两次与某音乐公司签订了《委托创作及歌曲制作协议》。协议中明确,针对标的作品,委托创作和制作的费用总计150万元。曹女士投资15万元后,便有权享有该作品10%的著作权以及与之相关的收益。

就这样,曹女士满心期待地投入了30万元,等待着可观的收益。后来,她投资的两首歌上传至多个音乐平台。然而,截至2023年底,曹女士却只获得了1万余元的分账收益。

此时的曹女士才意识到事情不对劲,她上网查询后,查到大量该音乐公司以音乐投资为名实施诈骗的消息,这才惊觉自己可能被骗了。于是,她尝试与公司沟通退款,但对方不肯退还,还表示会完全按合同行事,保证会让她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可这一切都没有兑现。最终,曹女士诉至法院。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曹女士认为,该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诸多违约问题,如未出示150万元的创作成本发票,始终没有通报标的作品的创作及制作、发行的进展情况,她也从未收到著作权权属文件等。故该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10万元违约金。该公司未作答辩。

经审理,湖里区法院认定涉案协议解除,曹女士主张该音乐公司返还委托创作制作费30万元,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支持。扣除收益1万余元后,还应向原告返还28万余元。此外,该公司还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万元以及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费用。

(厦门晚报记者 洪萱茹 通讯员 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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