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刘焕明等8位同志辞去政协第十四届烟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5年1月10日政协第十四届烟台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烟台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同意刘焕明、刘金鑫、李咏梅、张焕伟、郑俊杰、祝茂杰、董锐、董瑞锋等8位同志因岗位变动、到达退休年龄等原因,辞去政协第十四届烟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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