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中国特有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职工及其单位共同缴纳的长期住房储金,用于支持职工在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等方面的支出,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长期性。然而,受经济利益驱使,不法分子利用部分群众不熟悉政策、急于提取公积金的心理,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

近日,经奉贤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名男子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相应刑罚。


2023年11月14日,家住奉贤的程先生看到某金店店主朱某的朋友圈更新——可以代办公积金提取。彼时,程先生手头正紧,想到公积金账户有可用资金,就主动联系对方。朱某说如果加急办理手续费要收三成,正常办理则收一成。程先生想从账户提取3.4万元,觉得手续费有点贵。经过商量,朱某同意以2700元的手续费办理,约定半个月后将钱转到指定账户。

然而,12月10日,程先生提供了公积金账户信息,朱某说他的情况有点特殊,要增加手续费4000元,程先生依言转账。不久,程先生问起进度,朱某称朋友“唐-公积金”没能办出来,可以通过他叔叔的公司再试试,要增加手续费3500元,程先生继续付款。四天后,朱某向程先生收取了担保费3000元。


12月22日,朱某突然告诉程先生,系统提醒他的账户信息不符合提取条件,需要找人后台修改并支付操作费870元,此外,公司提取个人账户的钱需要额外“验资”,这个费用也要9000元。这次程先生有所迟疑,朱某发来了他与叔叔的公司账号“博洋配资”的聊天记录及账号名片,让他添加好友后把钱转到这个账户。

12月31日,朱某又打电话说,工作人员查询程先生有漏交公积金的情况,需要补交后才能“正式提取”,程先生又转账1.29万元。随后,“博洋配资”就因各种事由一再向程先生收取“意外”费用。


转账记录中各种名目的“手续费”


2024年1月18日,几经波折,补交了各种“手续费”后,程先生要提取的3.4万元仍未到账,他拨打了“博洋配资”语音电话,接通后发现竟然是朱某!程先生惊觉被骗,随即报案。

经过侦查,民警认为朱某确有重大作案嫌疑,于5月30日将其抓获。到案后的朱某如实供述了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据朱某供述,他其实知道,根据相关政策提取公积金是不需要手续费的。他抓住程先生不懂政策又着急取用的心理,编造理由骗取钱财,手续费、验证费等都是自己的“好处费”。

他登录程先生的公积金账户后发现其不符合相关政策,根本无法提取,索性不断拖延。其间,他通过改变昵称和头像,将自己的另一个微信号“乔装”为“唐-公积金”“博洋配资”等其他账号,伪造聊天记录,不断追加费用。除了程先生,他还骗了徐先生、唐先生、冯先生等多位被害人。

经查,2023年11月至2024年5月,犯罪嫌疑人朱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能代理提取公积金的事实,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4.9万余元。

奉贤区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朱某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诈骗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

市民朋友们可以通过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方公积金管理中等官方服务平台了解相关政策,或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办理。

互联网上发布的广告、共享单车或其他场所张贴的“代提公积金”“代办公积金”等信息均是违法发布。如有中介机构或个人宣称能够“内部渠道”“专业代办通道”,均为虚假宣传。请广大市民警惕“码”上有“诈”!切勿轻信此类小广告,以免被“黑中介”或不法分子无端收取高额“手续费”,造成财产损失、信息泄露等!

来源 | 奉贤检察

编辑 | 李婉怡

责编 | 陆慧

上海法治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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