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通讯员 陶增明
信用治理法治化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2024年,宿迁市司法局将信用体系建设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各环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多措并举擦亮“信用宿迁”金字招牌,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是务实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最优政务诚信体系。制定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行政执法监管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市跨部门联合监管占比达50.1%。加强府院联动,形成诉前、判前、判后的全链条实质性化解机制,有效筑牢涉政府机构诉前行政争议预防、诉中府院协同化解、诉后依法问责的全流程行政争议失信预防处置体系。大力推动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建设,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调研、配套制度合法性审查、公开标准审核等。主动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府院联动”会商研讨机制,联合市政府办、法院等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复杂疑难问题研讨会,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精细、高效、严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办理模式。
二是探索推进信用监管,提升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与宿迁市律师协会联合出台《宿迁市律师行业信用评级及修复管理办法》。从“信用信息的归集、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信用等级评定程序、信用评定结果应用、信用结果异议及处理、失信主体信用修复”等六个方面进行规范统一。明确五个信用等级、“好、一般、差”三个信用评定结果,分别采取激励、严格管理、约束限制等措施。并鼓励有关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在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建立法律服务关系时,查询其信用等级评定情况,降低信用风险。为彰显信用修复创新特色,该办法创新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对符合修复条件的失信主体,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函》。将公益行为作为信用修复、提高信用等级的具体举措,引导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依法诚信执业,提升服务质量,收获更多信用红利,树立律师行业良好社会形象。
三是积极推进信用应用,凝聚“信用宿迁”法治合力。着力提升信用数据供给能力,加强信用数据质量管理,主动配合市发改委,完善数据库对接和接口调用等信用信息交换方式,指定专人负责将“双公示”信息第一时间报送,实现数据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均达100%。将诚信教育宣传纳入“八五”普法重点内容,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宣传,着重面向领导干部、青少年、国家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做好教育宣传工作。在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培训中,纳入诚信教育培训专题。在全系统评先评优、干部晋升等工作中,将信用核查作为规定动作,确保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广泛应用。2024年,信用信息应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应用超过50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