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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非法改装、“炸街”车上路
不仅让周边市民“声”受其扰
还存在超速、飙车等
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严重危害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为有效遏制飙车炸街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淮安交警持续开展打击飙车炸街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机动车飙车炸街扰民行为。
1
时间:1月6日
地点:202县道40公里
违法人姓名:孙某
车牌:苏H7***5
违法行为: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
2
时间:1月6日
地点:202县道41公里
违法人姓名:王某
车牌:苏H1***5
违法行为: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
3
时间:12月28日
地点: 延安东路
姓名:黄某某
车牌:苏H62**0
违法行为: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
4
时间:1月5日
地点:安澜路红豆路北侧
车牌:皖A24***
姓名:马某某
违法行为:改装排气管
5
时间:1月2日
地点:淮安区淮流路11公里720米
姓名:圣某
车牌:苏JA***A
改装类型:改装排气管
6
时间:1月7日
地点:淮安区428省道与国信大道路口
姓名:李某某
车牌:豫N6***B小型轿车
改装类型:加装排气管
7
时间:1月5日
地点:G25 高速1815KM+734M
姓名:卢*
车牌:鲁A****J
违法行为:拆除座椅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炸街”车的危害
1、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原有的技术参数,其突出部位易刮擦其他车辆及行人。
2、更换、加亮氙气大灯对交会的对向车辆驾驶人,以及同向的前方车辆驾驶人视觉可能造成短暂失明,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3、改变转向灯颜色、改装刹车灯为闪烁形式、灯罩贴膜等,容易导致其他交通参与者误解车辆发出的信号,从而引发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4、改变车辆发动机输出功率,不仅产生强烈的噪声污染,还容易导致车体发生自燃。
5、改装排气系统的消音器,不仅噪音大、污染重,还干扰其他驾驶人及行人注意力,易发生危险。
6、改装车辆制动系统,极易导致制动不足或失效;改装悬架则将影响车身稳定性、平衡性及通过性。
7、私自改造、改装车辆不但危害重重,而且汽车销售厂家对于因改装造成的车辆损坏不予保修,同时,保险公司视情况会对事故损害赔付加扣或拒赔。
淮安交警提醒
道路不是赛车场
行车安全非儿戏
不管是什么时间、什么地点
对于“飙车炸街”违法行为
一律严查严处零容忍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杜绝“飙车炸街”等不文明驾驶行为
来源 | 乐行淮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