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冬时节寒风凛冽,检察院的司法救助活动却让人心头暖暖的,驱散了所有寒意。”近日,北京市人大代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税收研究所所长、教授刘颖应邀参加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的司法救助金发放活动后表示。

2024年1月,丰台区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护工虐待老人案,对被告人以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提起公诉。考虑到被害人是一名身心遭受重创、失语且无行动能力、需要终身看护的老人,其家庭因治病捉襟见肘,该院将帮助解决被害人后续治疗和照料问题作为履职重点。其间,办案组多次电话联系被害人家属,了解老人恢复情况、治疗花销等,支持被害人家属起诉相关家政服务公司及医院,促使老人获得赔付5万元。

此外,为了尽最大努力给老人更长久的生活保障,丰台区检察院还充分发挥“京津冀”检察一体化协同优势,联合老人居住地所在的河北省固安县检察院,共同对老人进行司法救助。据了解,两院将司法救助与社会多元化救助相结合,先后联系了固安县残联、妇联和民政局,为老人落实残疾证、低保等相关权益保障,做好精神抚慰和定期回访。

2024年11月28日,丰台区检察院组织了一场司法救助主题代表联络活动,联合固安县检察院向被害人家属现场发放司法救助金。4名北京市人大代表受邀见证,近距离了解、感受检察司法救助工作。

“整场活动让人非常感动,体现了检察工作‘有心、有情、有法、有度’,司法办案‘有温度、有厚度、有力度、有强度’。”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石景山心理联合会理事长赵星将活动感受总结为四个“有”和四个“度”。

近年来,丰台区检察院将困难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退役军人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开展上下级联合救助、跨区域联合救助,2023年至今,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0余件,并以协调办理低保、安排心理疏导治疗等多元化救助方式,对救助对象予以长期关怀,跟进了解救助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做实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

“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既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也是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促进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丰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刘泽锋表示,该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所需所盼,在依法办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1+N”的多元司法救助模式,将“检护民生”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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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丰台检察

编辑 | 刘岩

审核 | 田骁

投稿 | tx3053911(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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