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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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小时火速出警
12月25日15时许,我院“执行110”接到执行申请人刘某来电,称被执行人杨某正在某小区地下停车场。核准线索后,我院干警立即出警,25分钟后将杨某拘传回院。
刘某申请执行杨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6.7万元。由于杨某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下落不明,我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
12月25日,我院依法将杨某拘传回院后,要求其申报财产,并对其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行为予以训诫。经对杨某释法析理,其认识到拒执行为将承担的法律后果,遂当场凑款1万元,并与刘某就剩余款项达成分期支付和解协议。针对杨某的拒执情况,我院对杨某予以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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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惩戒促履行
12月29日,执行申请人吴某致电我院“执行110”,称其发现被执行人陈某正在某茶楼。经核实后,我院执行干警立即出警并将陈某拘传回院。
吴某申请执行陈某借款合同纠纷、追偿权纠纷,以及某机械公司申请执行陈某买卖合同纠纷等3案,执行标的共计18万余元。我院依法轮候查封了陈某名下农村自建房一套后,未查控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经我院多次传唤,陈某均不到院配合法院工作。
陈某被拘传到院后,得知将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后,遂当场联系家人代为履行1万元,并承诺春节前将履行尾款。综合陈某的拒执情形,我院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下一步,我院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运行好“执行110”响应机制,精准打击拒执行为,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供稿:郑鹏飞 邓泽粮 张英
编辑:袁 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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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赖雪焱
三审:王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