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刘诗霞)1月5日,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鼓励支持城区用人单位将在宜合法生育妇女产假延长至1年,配偶护理假延长至30天。此政策为鼓励性而非强制性政策,宜昌市人社局1月8日回应,已有20余家单位选择执行。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了解到,宜昌并非首个提出延长产假至一年的城市。2021年,吉林省发布《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出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2024年,为稳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西藏自治区提出干部职工生育三孩可享受带薪产假一年,在海拔4000米以上地区或边境县工作的干部职工生育三孩可享受带薪产假一年半(含国家法定产假假期)。其余大部分省份实行158至188天的产假规定。

1月8日,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在接受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表示,延长产假对女性、家庭和社会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产假延长有助于女性身体的恢复,也有利于家庭和睦与亲子关系的建立,对提高生育率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近年来,多地相继出台措施完善生育支持政策。经济方面,自2024年10月以来,已有湖南、四川、山西等20余个省份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服务方面,江苏、上海等地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开设多样化托育服务;时间方面,2022年,25个省份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普遍延长产假30天至90天……

原新表示,无论是延长产假,还是提供生育经济支持,其目的都是为了改善生育环境,促进生育,但政策的实际落地还需要配套措施。“这要进行多方考虑。就延长产假而言,可以建立一个分担机制,让国家、企业、个人共同承担延长产假的经济成本。单靠一方承担压力,容易让政策在落地过程中变形。”

与此同时,原新也提到,延长产假并非越长越好。产假越长,处于产假中的女性越容易与社会、所从事的行业脱节,从临时脱岗到永久性脱岗的可能越大。帮助女性在生产后有序回归社会,一方面需要相关政策出台,另一方面也需要社会、用人单位的理解与支持。

“生育率要提升,解决生育成本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营造良好的生育文化、生育友好环境,这是一个需要综合性、协同性、系统性支持的事情。”原新说。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