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襄州区就地城镇化购房补贴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购买商品房补贴申请、审核及发放工作,进一步明确政策措施,结合襄州区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购房人,在襄州区购买商品住房的,按下列范围给予购房补贴。

(一)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及备案,给予每套5万元补(首套住房补贴)

1.申请人在襄州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不含集体土地或宅基地上建房);申请产权住房情况以资规部门的认定为准。

2.申请人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及备案时间均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襄州户籍农村居民,购买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及备案,给予每套5万元补贴(襄州农村户籍补贴)

1.申请人为襄州户籍农村居民;申请人户口状态以公安部门的认定为准。

2.申请人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及备案时间均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非襄州户籍人口,购买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及备案,给予每套5万元补贴(非襄州户籍补贴)

1.申请人户口不在襄州区;申请人户口状态以公安部门的认定为准;申请人户口状态以购房人网签备案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申请人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及备案时间均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四)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且二孩、三孩及以上为未成年人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及备案后,分别给予每套2万元、4万元补贴(多孩补贴)

1.一对夫妻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且二孩、三孩及以上为未成年人;重组家庭、单亲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必须具有实际抚养权(抚养权以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为准);未成年子女情况以卫健部门认定为准;未成年子女年龄以购房网签备案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申请家庭应以父母名义购房。

3.申请人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及备案时间均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请材料

(一)首套住房补贴

1.襄州区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3.申请人或监护人银行卡复印件;

4.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二)襄州户籍农民补贴

1.襄州区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3.申请人或监护人银行卡复印件

4.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三)非襄州户籍居民补贴

1.襄州区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3.申请人或监护人银行卡复印件;

4.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四)多孩补贴

1.襄州区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家庭各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重组家庭、单亲家庭的提供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

4.子女出生证明复印件;

5.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

6.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五)人才首付款券补贴

1.襄州区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补贴购房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已婚)复印件;

3.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4.“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电子券;

5.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复印件;

6.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一)买卖双方按照商品房交易流程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并备案。申请人才首付款券补贴的申请人需先通过“襄阳人才综合服务平台”领取“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电子券(购房网签备案时间在补贴券有效期内);

(二)购房补贴兑付工作启动后,开发企业根据购房补贴申请条件指导购房者填写申请表,购房者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三)开发企业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资料向区住建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报送;

(四)区住建局将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人信息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一)购房奖补资金由区财政分三年兑付:第一年兑付40%、第二年兑付30%、第三年兑付30%,一年兑现一次;

(二)在2025年1月1日购房奖补政策实施前已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在购房奖补政策实施期间,采取注销商品房买卖网签备案合同的方式退回原购商品房,又另行签订新建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不能享受相关购房奖补;

(三)购房奖补发放后,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需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先退回购房奖补,再申请办理商品房网签合同注销手续;

(四)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奖补的,追缴已经领取的购房奖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合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奖补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云上襄州

运营:襄阳房协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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