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双月行动”

第三次行动于1月6日全面启动

宜春市各级公安机关迅速行动

联合应急管理等多部门

持续加强安全监管

纵深推进“双月行动”

全面整治消除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隐患

依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

储存、运输等违法犯罪

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近期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连续

查处一批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案例一

1月6日,高安市公安局石脑派出所通过细致摸排,破获一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抓获违法行为人唐某。经查,违法行为人唐某在石脑镇一未装修的民房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284件,该民房位于320国道旁、农贸市场大门口,住户集中,人流密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目前,所有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已被清理收缴,违法行为人唐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二

2025年1月6日,丰城市公安局董家派出所在“双月行动”中,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栋"的原则,紧盯养猪场、果园、出租房屋、废旧闲置厂房、封闭式院落等重点场所进行地毯式清查,在辖区张某平一闲置瓦房内,现场查获其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共37箱,并安全转移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目前,违法人员张某平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在全面开展“双月”行动期间,宜丰县公安局石市派出所与交警大队石市中队在开展联合执法时,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经查,违法行为人鲁某某于2025年1月4日从邻县购买烟花40箱、爆竹137箱,后沿320国道运回老家。目前,违法行为人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

近日,宜丰县公安局芳溪派出所在巡逻中,发现一车辆停放在路边,车内后排后座有大量爆竹,司机神情慌张眼神躲闪。经查,龙某某从邻县购买爆竹十余件,于12月30日上午非法将爆竹进行运输,并沿途非法售卖。目前,违法行为人龙某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收缴剩余爆竹,并追缴违法所得。


案例五

2025年1月6日,宜丰县公安局黄岗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举报,称在车上林场湖溪村路段有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经查,李某某从邻县购买爆竹十余件,预备沿途售卖。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六

近日,宜阳公安官园派出所在推进“双月行动”中,发现贸易广场某仓库内存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嫌疑,经过深入调查和周密部署,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了该仓库,现场查获非法储存的60余件烟花爆竹,并安全转移交由相关部门。目前,刘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非法运输、储存和销售不仅违法,还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避免非法购买、储存和燃放。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拨打110报警,共同维护城市公共安全。

来 源:高安公安、丰城公安、宜丰公安、宜阳公安

编 辑:陈方圆

审 核:占向勤

核 发:陈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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