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加快我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改革进度。第一批试点的9家市属医疗机构要在2025年3月底前上线医疗收费电子票据。
根据《通知》,试点医疗单位包括:大连理工大学附属中心医院(大连中心医院)、市友谊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市第七人民医院、市口腔医院、市皮肤病医院、市血液中心。其他使用财政医疗票据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应按照改革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改革落实落地。《通知》要求,要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确保电子票据标准规范,可查可追溯。财政、卫健、医保部门要建立公平、开放、竞争的医疗电子票据系统市场环境,鼓励符合国家标准的各类系统供应商参与我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改革。市财政局通过政府采购已经建设了财政端电子票据系统,为满足各医疗机构系统与财政端电子票据系统的对接需要,市财政局提供必要的系统测试服务,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电子票据系统供应商和数字签名服务器供应商均可申请测试。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要加强本系统业务系统改造的指导和监督,杜绝各类限制公平竞争的要求和行为。各医疗机构要采取符合规定的方式自行择优确定软硬件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排斥潜在供应商。
各级财政、卫生健康、医保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共同加快推进我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实施工作。各医疗机构要积极主动实施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改革,调整业务流程,加快系统改造,实现与财政、卫生健康、医保部门系统对接。要做好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的推送、自助打印等服务,方便群众快捷获取票据信息。
此外,各医疗机构要做好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的衔接工作,尤其是患者票据相关事宜的服务、释疑、沟通等工作,确保患者能够及时正常使用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黄凤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