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对出租车司机进行走访调研。

  “太好了,打车费本来就应该据实收取,不能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结算……”近日,贵州省铜仁市发改委、铜仁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公布了出租车收费标准调整公告,市民们纷纷对此点赞。

  铜仁市的市民们有所不知,这一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变化源于铜仁市碧江区检察院办理的一件行刑反向衔接案件。

  出租车“四舍五入”计价引发刑案

  2024年3月,刘某在铜仁市碧江区搭乘司机田某的出租车,到达目的地时,田某要求刘某支付车费15元,刘某用微信支付后发现出租车计价器显示的是14.5元,便要求田某退还自己多付的5毛钱。对此,司机田某表示,本地出租车一直都是按“四舍五入”的方式收取车费,并向刘某出示了计价规则表,但刘某认为该规则不合理。在二人由此发生的争执中,刘某当场倒地受伤,后经鉴定,其伤势构成轻伤。

  随后,公安机关以田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碧江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碧江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审查后认为,田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无刑事犯罪前科,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将案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该院行政检察部门经审查认为,田某的行为虽然可被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遂依法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公安机关收到检察意见书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田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刑反向衔接后延伸履职促治理

  对该案审查结束后,承办检察官心里犯起了嘀咕,因为这已经是当月第二起因出租车计费问题引发的刑事案件。

  查询相关法律规定后,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原来,铜仁市的出租车沿用的计费方式来自2018年铜仁市发改委和铜仁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的一份文件,根据该文件,出租车3公里以内收费7元,3公里至7公里每超过1公里计收1.5元,7公里以上每超过1公里计收2.5元,不足1公里的按1公里计算。而计费方式是结算尾数小于0.5元时舍去不计,大于或等于0.5元时按1元收费。

  因上述文件由铜仁市行政部门发布,碧江区检察院遂将案件线索上报给铜仁市检察院。“按照这样的规定,车费岂不是只有入没有舍?这显然缺乏合理性。”收到线索后,铜仁市检察院立即与该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对接。

  “2024年因为出租车收费问题引发的纠纷都几十起了,但文件确实有这项规定,每次遇到投诉或者报警的群众,我们和交警也只能调解处理。”“特别是在旅游旺季,外地游客多,且不了解地方规定,经常和司机发生争议,我们也挺为难的。”面对承办检察官的询问,铜仁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无奈地表示。而铜仁市发改委工作人员则表示,文件中“四舍五入”的规定是当时考虑到5毛面值的人民币使用较少,为了减少现金找零的麻烦而制定的,如今只是沿用了以前的规定。

  对此,检察官认为,车费“四舍五入”初衷是便民,结果却造成了收费的不公,虽说单次金额微小,但累计起来却不是小数目,不合理的规定应当得到修正。

  公开听证推动修正不合理计价方式

  为促进不合理规定得到及时修正,检察机关对铜仁市涉及出租车收费的行政案件、信访线索进行了全面排查,邀请交通运输部门对出租车载客车次与运客量进行估算,并对出租车司机和乘客进行了走访调研。经查,铜仁市现存出租车3000余辆,按每次多收5毛钱计算,全市每月累计多收车费10万元以上。自2018年前述文件出台以来,全市发生涉出租车收费行政案件300余件,涉出租车收费信访、投诉23次,涉及的当事人中,多数为外地游客。

  在进行走访调研时,一些市民表示,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出租车收费“反向抹零”了,遇到多出5毛钱的,司机会直接要求乘客支付1元钱。而部分出租车司机则表示,很多司机的车都是租用出租车公司的车,每天赚的钱就是从这些几毛钱的零头中得来的,要是都“舍”了,出租车司机的活儿也没法干了。

  出租车“四舍五入”式收费不只影响了市民的正常出行和对公正合理收费的期待,更对本地旅游业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但对出租车司机的走访结果却给检察机关办案出了难题。

  为了拿出切实可行的解题方案,2024年5月24日,铜仁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出租车公司、铜仁市发改委、铜仁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共同召开听证会。会上,针对5毛钱该如何取舍的问题,与会各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在电子支付畅行的当下,几毛钱的余额支付已不再是难题,而不合理的陈旧规定应当及时修正。会后,铜仁市检察院向该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分别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得到两家单位的采纳,于是有了本文开头那一幕。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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