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是中国古代二十四部纪传体史书的统称,由清代乾隆皇帝钦定,历来被视作正史,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最杰出的代表。这二十四部书,除《史记》《三国志》外,13部称作“书”,9部称作“史”,且“前四史”的命名方式尤其多样。让我们看看下表,来找一找这些史籍的命名规则。
点校本“二十四史”
可以看到,宋朝以前,模仿《史记》所作之通史,都以“史”字结尾,自元朝后有所变化,断代史也称作“史”。以《汉书》为典范的仅及一朝的史籍,都是以“书”收尾。《三国志》又具有其特殊性。
“史”:由通代到断代的变化
“二十四史”中的第一部是西汉司马迁撰写的《史记》,分为五体:本纪、表、书、世家、列传,形成一种以人物为中心的史书体裁,奠定了整个“二十四史”的基本体例。
《史记》本题作《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书”和“记”都是汉代史书常用的题目,当时“史记”是史学典籍的通称,并非专指。魏晋时才开始有以《史记》专指司马迁所撰者。至唐朝《隋书·经籍志》中,《史记》被列为史部之首,其才成为专名沿用至今。
唐宋所修以《史记》为范本的正史,皆称作“史”。比如唐朝李延寿模仿《史记》修史,将南朝、北朝各自作为一个整体叙述,书名作《南史》《北史》。欧阳修撰修的《新五代史》,包含五个朝代,原先自题为《五代史记》,这个名称更清楚地显示了其与千余年前的《史记》都是属于同一类的作品。
显然,元朝官修的《宋史》《辽史》《金史》并未采取这一传统。
有学者认为,这和元朝的正统之辨有关。自元世祖忽必烈起,对于宋、辽、金历史的正统性和编修体例一直争论不休。直到元末顺帝时期,由脱脱担任纂修总裁,采用了一种折中方法。虽然“三国各与正统”,但在具体处理上模仿李延寿《南史》《北史》,或多或少地延续了“史”的格式。将三朝称作“史”,作为整体进行合观,或许是为彰显元朝南北并兼的大一统性。
明、清两代纂修成《元史》和《明史》。有学者认为,当时已经普遍采用“史”作为历史著作的命名方式,故明、清继承了元代的命名规则,自汉代以来沿用的正史命名传统被打破。
“书”:包举一朝的断代史
《史记》成书之后,汉代学者多有续写的尝试,其中东汉班固《汉书》最著名。《汉书》体例基本沿袭《史记》而有所改动,形成本纪、表、志、列传的基本格局。
《汉书》所创建的这种体例,专注于包举一个朝代的各个方面,内容详尽而全面,符合这种需求。自南朝宋范晔撰《后汉书》至宋朝官修的断代史,都称作“书”。“二十四史”中以“书”命名的也最多,有13部,超过了一半。
隋唐以后,正史修撰基本就是国家行为,其正史命名严格遵循这一规则。如宋初纂修《五代史》,分开朝代而讲,又题作《梁唐晋汉周书》。《三国志》的三个部分,一般称作“志”,如《旧唐书·经籍志》作《魏国志》《蜀国志》《吴国志》,但在宋代之后许多版本的目录和各章标题中也作“书”。
“志”:正史中别具一格的命名
《隋书·经籍志》载:“世有著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也就是说,司马迁《史记》、班固《汉书》确立的纪传体才是“正史”。陈寿以“志”命名史书,可谓别具一格。魏国、蜀国、吴国三《志》,最初是各自独立流传的,至北宋时方合而为一。当时,“志”一般作为地理类书籍的名称使用,同时也出现了以“志”总结一地风俗或一类人物的著作,类似于“方志”。陈寿大胆选择以“志”命名史书,就是摒弃了大一统王朝的视角,而是聚焦于魏、蜀、吴三国各自的历史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