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拿包子不付钱自称是工商局的#​
‬女子拿包子不付钱自称是工商局的
1月5日,河北石家庄一家包子店老板发布视称:一女子‬在‬店里‬拿起包子‬就‬掰开‬也不付钱‬,说是‬包子‬有‬甲醛‬不能吃‬要求‬赔钱‬,被‬追问‬的‬时候‬自称‬是‬工商局‬的‬。




此事曝光后引发了网友们的关注,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包子都能够闹出这么大动静。
根据老板的描述是:她买了一个包子说是不对要更换,既然顾客想换那就给她换,结果女子连着掰开了十个包子都不满意,也不付钱,说是包子里有甲醛要店铺赔钱,自称是工商局的。




对于女子的这种无理取闹的做法,老板自然是不会愿意的,见女子不肯付钱还索要赔偿,老板表示要报警处理,可女子听到老板说要报警扭头就走。
老板见对方心虚想走,追到店外不让她离开,女子此时的态度依旧嚣张。
店家:别走‬啊‬,怎么‬报警‬了‬你走‬了‬。
女子:你店里的包子就不能吃,谁愿意吃你店里的东西。




真不知道女子是怎么想的,要是觉得包子不合口味可以跟老板商量换也好,退也罢,没必要连掰十个包子吧?还说人家包子有甲醛,包子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没有证据情况下可是对店家的污蔑。
‬官方通报
1月6日,事件发酵后,石家庄桥西区市监局发布情况通报:经核实,该女子不是我局工作人员,警方将对该女子相关行为依法处理,将会对涉事店铺食品原料、卫生环境、制售过程进行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真相大白了,原来女子只是自己个人与店家存在消费纠纷,谎称是“工商局人员”试图向店家施压,说的直白一点就是利用这个身份给自己壮胆。
在法律层面,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不过女子也只是简单的“口嗨”,没有对店家造成实质性的损失,处理应该不会太过严厉,具体就需要以警方的通报为准。
‬网友热议
正‬遍‬人员‬不会为了‬这点‬蝇头小利‬砸‬自己‬的‬饭碗‬,做生意‬的‬朋友‬应该很容易‬区分‬,况且‬工商局‬名字‬都‬改‬多少年‬了‬。




不管‬她是‬哪个‬部门‬的‬,这种‬行为就不应该‬惯着‬她‬,怎么‬就能让她‬离开‬了‬呢‬?




真的‬没钱吃‬直接‬问‬店主‬要几个‬,绝大多数‬老板‬都会‬给你‬的‬,何必‬要‬冒充‬呢‬?


‬说在最后的话
女子的行为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引发公众对监管部门的信任危机,让市监局平白无故的遭受舆论风波,这才是最大的错误。
本来就是一件小事,觉得包子不好吃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诉,也希望大家不要模仿女子的行为,因为这可是违法的,至于包子铺的食品安全问题就静待监管部门的检测吧。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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