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速席卷全网。
投资方“跃跃欲试”,
却在制作中遇见“糟心事”。
面对拍摄方临时加价,
该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近期,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浦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件网剧拍摄过程中受托方临时增加费用被拒后擅自取走拍摄素材的案件。
案情回顾
2023年12月,雪霜公司(化名)与乔庄公司(化名)签订《网剧摄制合同》,约定雪霜公司委托乔庄公司对网剧《霸道总裁爱上我》(化名)进行拍摄制作。
拍摄仅1个月,乔庄公司联系雪霜公司,以费用超支为由,要求增加预算。
收到雪霜公司拒绝的第二天,乔庄公司就停止了网剧的拍摄工作,并擅自拿走装有拍摄素材视频文件的影视硬盘,雪霜公司因此向公安报警。
随后,雪霜公司向乔庄公司发出摄制合同解除函,要求乔庄公司返还拍摄素材。而乔庄公司一直未予返还,雪霜公司便诉至人民法院。
雪霜公司诉称,乔庄公司要求增加费用被拒绝后擅自取走网剧拍摄素材,其违约行为导致摄制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雪霜公司解除合同后已委托其他公司另行拍摄剩余剧集,故要求乔庄公司返还网剧拍摄素材并支付违约金。
乔庄公司辩称,因拍摄活动超预算而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并无不当,雪霜公司拒绝后带领团队转移并重新找人拍摄,应当属于违约行为;视频文件由被告拍摄,应归属于乔庄公司。故其不同意交付拍摄素材和支付违约金。
图片源自网络
人民法院裁判
青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乔庄公司以超支为由要求雪霜公司加付钱款,否则拒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雪霜公司有权依法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乔庄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考虑到网剧拍摄具有阶段性、延续性的特点,结合现有拍摄进度、雪霜公司支付对价情况,被告应向雪霜公司交付拍摄素材。最终,青浦区人民法院判决乔庄公司交付网剧拍摄素材并支付违约金。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张晓敏
青浦区人民法院
商事审判庭
一级法官
近年来,因契合当代受众碎片化、即时化的娱乐需求,大量剧情节奏快、内容爽点密集的网剧微短剧火爆出圈。而网剧微短剧爆火的背后,相关制作行业还存在自律机制不健全、投入产出不适配等问题,对于投资人或是制作者,该如何在投资或者制作过程中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呢?
一、事前报价要谨慎
在本案中,引起纠纷的源头在于事前双方的报价低于实际拍摄需求,没有事先协调好预算超支情况的处理方案。网剧微短剧的预算主要是由摄影器材租赁、灯光器材租赁、声音器材租赁、剧组人员的食宿、通勤、演员酬劳、采买服装道具等费用组成的,拍摄方在签订合同前,应事先调查排摸可能会产生的各项费用,再确定最终报价,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预算超支。
但在拍摄过程中,难免会发生无法预料的情况导致摄制成本增加,对此风险双方也可以事前在合同中进行约定,明确写明超预算的处理情形。在合同中写明预算超支部分的处理方案,例如“因投资方原因导致制作成本增加的,在拍摄方提供增加预算细项发票并得到投资方确认后,增加的成本费由投资方承担;因拍摄方原因导致成本增加,增加的成本费由拍摄方承担等条款”。
二、半路擅自加价不可取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在预算的范围内确认聘请人员、付费场景、演员人选、拍摄周期等事项,即使发生预算超支的情况,也不得以停止摄制为威胁要求对方增加预算,更不应该擅自扣留拍摄素材,做出导致摄制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行为。
当发现预算超支情况等情况时,拍摄方应积极与投资方沟通,共同寻求解决方案,但即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也应将自己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网剧拍摄合同,其性质是委托创作合同,受托方负有完成工作任务、提交工作成果的义务。
图片源自网络
三、如有纠纷应善意、积极化解
网剧拍摄合同具有特殊性,中途更换拍摄团队很有可能影响整部网剧的完整性、统一度。
对于投资方而言,发生争议后的首要任务是与拍摄方积极沟通,妥善化解矛盾,保证网剧的连续播出和综合质量,如果无法协商或者无法联系制作方时,应优先保存网剧的拍摄素材,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制作方而言,拍摄中途发生预算超支等问题,可在不影响网剧质量和进度的情况下,削减不必要的开支;其次,面对投资方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行为,应积极应对,避免损失扩大化,矛盾激烈化。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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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裁判庭)
文字:徐娟
责任编辑:张巧雨、吕怡宁
编辑:孙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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