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

对于《意见》出台的考量和背景,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表示,近年来,国务院围绕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有力提升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但同时,执法不规范甚至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时有发生。制定出台《意见》也是近期国家为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推出的一揽子增量政策中的重要措施之一。出台《意见》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规范涉企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让企业可以放心干事、安心发展,为当前国家整体的经济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 董宁 摄

胡卫列介绍,《意见》更加聚焦突出问题。《意见》规定的10项措施都是直奔着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检查方面的突出问题去的。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检查频次过高问题,《意见》要求合理确定检查方式,同时还限定了年度检查频次的上限。针对困扰企业的检查标准不透明、不一致问题,《意见》明确要求向社会公布检查标准,对不同部门检查标准存在冲突的,要主动进行协调。针对社会诟病的运动式检查问题,《意见》要求严格控制专项检查,提高检查的精准性。针对违规异地行政检查问题,强调涉企行政检查要以属地管辖为原则,严禁违规实施异地检查。

胡卫列表示,《意见》更加注重全面有效。在检查主体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哪些主体可以检查,哪些主体不能检查,严禁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检查。在检查事项方面,进一步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要对现有检查事项进行清理,该调整的调整、该取消的取消,切实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在检查程序方面,进一步细化检查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杜绝随意检查。在检查行为方面,进一步明确提出检查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

胡卫列还提到,《意见》更加注重夯实责任。《意见》着眼于推进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地见效,健全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对建立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公布检查标准等规定了具体的完成时限。强化信息公开,要求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必须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检查主体、事项、依据、标准、计划、频次等信息。

“下一步的关键就是抓落实、见成效,要让全社会真切感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坚决整治行政检查突出问题的决心,让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切实增强企业家的获得感和干事创业的信心!”胡卫列这样说。

红星新闻记者 胡伊文 北京报道

编辑 包程立 责编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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