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3年8月2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了《关于修改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公布,第58号修正),对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等重要内容进行了修改,新增其他建设工程分类管理、告知承诺制等要求。2024年4月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实施《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并印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告知承诺文书式样的通知》(建科规〔2024〕3号),对消防审验多项具体内容进行修改,调整、新增了消防验收备案的文书式样。我厅于2020年9月25日发布实施《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部分条款与最新的上位规定不相适应,亟需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和贵州省消防审验工作现状,进行重新制定。

二、主要调整内容

新《实施细则》共6章36条,在保证总体框架完整的前提下,对遵照执行上位规定和原《实施细则》已明确的条款不再重复解读,结合贵州省经济发展实际,重点在部门职责、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分类管理等方面提出了细化性要求。

(一)明确主管部门工作职责。一是明确各级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托“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系统”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单位及从业人员全部纳入监管,并建立健全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二是明确将建设工程消防分部分项工程纳入建设施工过程质量监管,实现建设工程事前、事中、事后全建设周期监管,确保建设项目消防工程施工质量。

(二)明确技术服务机构主体责任。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特殊消防设计咨询、全过程消防技术咨询的技术服务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并对出具的意见或者报告负责。

(三)明确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情形。增加了保护利用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需要,确实无法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作为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内容。

(四)建立其他建设工程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建筑使用功能、规模和高度等因素,将其他建设工程划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量大面广、消防安全风险较低的一般项目,可以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消防验收备案。同时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监管,按照火灾危险等级和项目具体情况,分类别制定了抽查比例。

三、关于《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

《实施细则》的出台,对进一步加强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行为,保障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有着重要意义。下步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实施细则》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督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强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保障建设工程消防安全。

(二)压实主体责任。指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各项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压实各方参建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实施细则》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教育。将《实施细则》及政策解读全文公开发布,深入开展宣贯培训,组织主管部门、经营主体、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实施细则》内容,提高建设工程消防行业人员法律意识、规范意识,加强社会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来源: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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