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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总工会开展2025年
送温暖暨常态化救助行动
惠工益企,情系职工,隆冬将至,温暖相随。2025年,胶州市总工会继续开展2025年送温暖暨常态化救助行动,计划发放200万元补助金帮扶困难职工,切实解决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温暖送到一线、送到新业态、送到职工中。
一、送温暖暨常态化救助时间
2025年1月至12月。
二、送温暖暨常态化救助对象范围
送温暖暨常态化救助对象的范围是困难职工“一个不少”。送温暖到人,重点群体职工关心到位。
1、符合建档要求的困难职工: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对符合《青岛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管理办法(试行)》的困难职工,要重点深入企业并入户调查摸排,确保情况材料真实准确,不漏一人。
2、送温暖暨常态化救助困难职工:对不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条件,但因为意外灾害、疾病、子女上学等原因,导致生活确实困难的在职职工,包括以下几类:
(1)因非个人意愿下岗失业、家庭收入水平明显偏低、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2)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大病、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
(3)关停并转等困难企业中,因停发、减发工资而导致生活相对困难的职工。
(4)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的职工和因公牺牲职工的家属,因重大疾病手术、住院的职工。
3、送温暖暨常态化救助重点群体职工:重点群体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灵活就业人员;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在节日期间坚守岗位的一线职工和艰苦岗位职工。
三、送温暖暨常态化救助行动对象标准、排除性条件
(一)救助对象标准
1、因非个人意愿下岗失业、家庭收入水平明显偏低、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成员12个月总收入-学费)÷12÷家庭共同生活人口(不超过5人)≤1575元}。
2、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大病、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成员12个月总收入-结算单个人现金自负-学费)÷12÷家庭共同生活人口(不超过5人)≤1575元或患病住院花费超出全家半年收入;患大病的花费要以报销后医院结算单为准;交通事故要赔付后个人花费为准}。
3、关停并转等困难企业中,因停发、减发工资而导致生活相对困难的职工{(家庭成员12个月总收入-学费)÷12÷家庭共同生活人口(不超过5人)≤1575元}。
4、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的职工和因公牺牲职工的家属,因重大疾病手术、住院的职工(工伤认定残疾8级以上)。
(二)帮扶救助职工家庭认定排除性条件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及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证明的家庭。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故意采取其他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
3、家庭成员在城市有2套(不含)以上住房且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
4、已退休人员。
5、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员。
未就业的正当理由:女职工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照料重残、大病家人及其他正当理由。
四、送温暖暨常态化救助需提供的材料及申请流程
(一)送温暖暨常态化救助需提供的材料
1、送温暖暨常态化救助申请表;
2、户口本(索引页及常住人口登记页及户主页、夫妻不在一个户上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申请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及家属成员收入证明(近半年工资流水);
4、治疗医院确诊证明及医疗费用结算单;意外伤害需要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岗或关停困难企业提供下岗证明或企业停发、减发工资证明及子女教育费用产生的收据;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的职工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情况证明;
5、职工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
(二)送温暖暨常态化救助申请流程
申报方法一:网上申报
1、关注胶州市总工会小程序“惠工家”。
2、职工本人或所在单位工会工作人员打开“惠工家”小程序,进入“惠工诉求”,将申请救助原因及个人基本情况进行说明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3、权益保障部工作人员初审后与职工本人或单位工会工作人员电话沟通确认是否符合救助标准,如符合按需要提供材料按要求上报,如不符合明确告知职工不符合的原因。
申报方法二:电话咨询申报
1、致电权益部电话87290020,将职工情况与工作人员沟通后确定是否符合救助标准。
2、符合救助标准,权益部工作人员将需要的材料与职工本人沟通后准备完成提交即可。
提报方法三:镇办及企业工会工作人员提报
通过镇办工会或企业工会工作人员按要求完成材料收集后统一提报至权益部。
五、送温暖暨常态化救助金标准及发放形式
(一)常态化救助金的标准:
1、符合建档要求的职工按要求完成困难职工的建档,在建档前一次性给予送温暖资金3000元;
2、慰问因下岗失业、患重病、工伤与职业病致残、因公牺牲、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面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根据家庭收入、花费情况、伤残标准以及人均家庭收入给予3000元,2000元以及1000元等三类标准。
3、慰问苦脏累险艰苦行业岗位基层一线、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一线、节日坚守生产一线岗位基层职工,服从组织需要赴外地、基层工作的派驻挂职干部,每人次不高于1000元。
4、关注重点人群新业态群体;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在节日期间坚守岗位的一线职工和艰苦岗位职工。重点群体职工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给予物资进行送温暖行动。
(二)救助金发放形式:根据《关于印发 <青岛市工会帮扶和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要求,对符合常态化救助条件的因病致困、意外伤害、下岗失业职工、一线基层职工、赴外地挂职职工等采取发放救助金的形式(职工本人的银行卡),拨款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职工本人查收。
请各单位工会将符合送温暖暨常态化救助条件职工的相关材料纸质版(详见附件),由镇办工会、市直单位工会初步审核后报送到胶州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胶州市总工会将对各基层工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纳入送温暖帮扶范围。符合送温暖暨常态化救助的人员全年随时可以申报及提交材料。关于送温暖暨常态化救助行动最终解释权归权益保障部。
联系人:冷楠 蔡林仙,联系电话:87290020
附件:送温暖暨常态化救助申请表
胶州市总工会
2025年1月6日
附件:送温暖暨常态化救助申请表
胶州市总工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来源:胶州市总工会
编辑:王梦琦
责任编辑: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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