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宣判了一起被告人因故意伤害他人,潜逃13年后投案自首的刑事案件。

案情简介

2011年7月9日,被告人韦某厚因向其婶婶罗某借用摩托车遭拒绝而与罗某发生争吵,后罗某将此事告知丈夫韦某祥。当天21时许,韦某祥夫妇一同来到韦某厚家找其理论,双方再次发生口角,争吵中,韦某厚压制不住心中怒火,冲进自家厨房拿了一把平头菜刀,连续数刀将叔叔韦某祥砍致重伤二级。

案发后,被告人韦某厚即携带作案刀具逃离现场,潜逃至广东省,开启了长达13年的逃亡之路,直至2024年7月26日,韦某厚终因忍受不住内心的煎熬而主动回到住所地的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在法庭上,面对法官的询问韦某厚道出了自己的心声:“逃亡的13年里,东躲西藏、居无定所,整天担惊受怕的,就连听到救护车的声音都会误以为是警车鸣笛,身心疲惫不堪,现在回来投案自首了,心中的负担终于可以放下了,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重新做人……”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韦某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韦某厚作案后潜逃外地多年,潜逃期间未再犯罪,迷途知返,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韦某厚主动赔偿被害人韦某祥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亦可酌情从宽处罚。最终法院根据韦某厚的犯罪事实和情节,并结合其到案后的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决定以故意伤害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法官提醒

大多数故意伤害案件均属冲动型犯罪,起初都是因为小事争吵而起,到后来矛盾激化导致情绪失控,从而引发肢体冲突,甚至横刀相向,最终升级为犯罪。

法官提醒,面对矛盾纠纷时,一定要保持冷静的头脑和理性平和的心态,本着以和为贵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切莫逞匹夫之勇、图一时之快而大打出手,最终酿成大错、追悔莫及。同时,违法犯罪后,也不要心存侥幸,试图逃避法律制裁,要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良艺 通讯员 梁修宁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