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无小事

事事系安全

一案一警示

案例警示

2024年12月23日9时许,刘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行驶至温江区长安路与合江路交叉路口遇红灯交通信号,驶入路口行至路口西侧人行横道处,与前方遇绿灯交通信号横过人行横道的行人李某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李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李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12月30日死亡。


礼让斑马线,文明我当先。

交通法规记于心,安全行车伴一生。

无证驾驶,害人害己。

-安全出行-

供稿:向兴袁

排版:陈曦

审核:王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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