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海外人才在普陀创业发展,根据《普陀区促进“才聚普陀”实施办法》(普委人办〔2024〕2号)规定,特发布普陀区2025年度海外人才专项申报指南,现将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人在海外取得学位且在国内时间不超过6年(2019年1月1日及以后);
2.创办企业应当在普陀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本区发展导向,且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日);
3.创办企业的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4.本人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国际领先技术成果,或者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品化开发潜力大,或拥有自主创新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2)有海外创业经验或者曾任国外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5.已经入选国家、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扶持方式
综合评审结果、企业综合能力及成长性等,分成A、B两类进行扶持。A类扶持20万元/项,B类扶持10万元/项。
三、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
2.申请材料
(1)项目申请书;
(2)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5)持股证明;
(6)企业资质、项目开展情况、荣誉等;
(7)其他说明材料。
装订要求:完整材料(申请书在前,附件在后,A4双面打印,签字并加盖公章)。
3.受理地点
申报企业应将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刻盘)递送至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同普路602号3号楼4楼A406),联系人:后老师,电话:32798008。
四、评审方式
区人才工作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受理审核,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择优进行扶持。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52564588-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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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编辑:赵菊玲 题图来源:东方IC
栏目编辑:解敏
来源:作者:上海普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