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 (图源:香港文汇报)

“粤车南下”有新进展!

香港特区政府

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

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正与内地有关部门密切探讨

推行“粤车南下”计划的安排

据香港文汇报,关于备受关注的“粤车南下”,陈美宝指该计划是粤港澳大湾区“互联互通”的重要举措,并且与“港车北上”、“澳车北上”等政策相辅相成,相关的措施已提上议程,会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密切沟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期共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交通互联互通和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

新闻知多D

2024年11月5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香港口岸自动化停车场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在申请资格及流程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广东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经大桥珠海口岸入出大桥香港口岸自动化停车场,应当向香港机场管理局提交大桥香港口岸自动化停车场预约申请,并根据香港机场管理局的规定提交相应的申请资料。内地口岸、公安、海关、边检等部门通过配套信息化系统接收香港方传输的机动车所有人提供的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大桥香港口岸自动化停车场预约信息等数据,依据职责提前开展预检工作,办理车辆及驾驶人等经大桥珠海口岸出入内地的审核及备案手续。

申请“粤车南下”的广东省机动车,需为车身大小不大于5.8(长)×2.05(宽)×2.05(高)米且座位不超过9座(含驾驶人座位)的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

已持有粤港两地牌的广东省机动车所有人不需申请,可以直接预约使用大桥香港口岸自动化停车场。

在行驶范围及要求方面,广东省机动车行驶范围仅限经港珠澳大桥往来内地与大桥香港口岸自动化停车场。车辆需悬挂广东省机动车号牌,随车持有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法规的有效车辆保险凭证、香港机场管理局发出的香港口岸自动化停车场预约泊位许可。广东省机动车进入香港后,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或者移作他用。广东省机动车应当自进入香港之日起6个月内驶离香港、返回内地。

编辑:Thea、Kiki

来源:珠海发布、香港文汇报、南方+

转载请标注来源:澳商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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